书院制度名词解释 书院制度,是古代高等教育机构。分为国立、私立两类。国立称“书院”,由地方政府创办;私立称“精舍”,由富商巨贾或乡绅创办。前者以官方、宗室的身份领导和主持,生源主要是国家各级官员及有功名的人家子弟,并与科举考试相衔接;后者的生源除了出自“义门”“德门”者外,还有社会上有地位、有声望、有财产者的子弟。这种生员不参加科举考试,完全依靠政府拨款和私人捐助,所以叫“官书院”;又因为大都位于名胜地区,为方便生徒和生员学习、生活,朝廷拨给土地、山林、田产,其收入作为经费。“官书院”最初是国子监或辟雍,由朝廷直接管理,师生来自全国各地,规模较小;而以山林、田产等入官的“精舍”则往往兼有官署的性质,校址多在名胜之处。北宋前期,书院中心逐渐向河南转移,并带动周围州县的书院建设。著名书院有岳麓、石鼓、白鹿洞、应天、嵩阳、茅山等。此外,泉州崇正、闽州西山、漳州月港等也是重要的书院。宋代开始,国家在书院和学校的名额上给予优待,书院地位超过学校。到明代,书院被定为正式教育的一部分,科举考试亦以书院生员为主。但实际上,它们仍然是精英教育,培养专门人才。 汉至隋唐时期,书院主要用于培养封建统治阶级的政治代理人和后备人才,以及对儒学和中国文化有所研究的知识分子。宋代书院教育成为整个教育体系的一部分,除主持书院的生员外,还招收生徒,学制和课程均有严格规定,生徒毕业时还要参加“三年大比”,优者可获得由政府授予的功名。明清时期,书院受到学校化教育制度的冲 - 1 - 击,以及八股取士制度的影响,书院不再承担为国家培养统治人才的任务,变成传授考据学的场所,从而失去了其原有的性质。 宋代以后,一些著名的书院改办为学校。如白鹿洞书院在元代改为庐山书院,岳麓书院在明代改为湖南大学堂,丽泽书院改为经正书院,南京、北京的大部分著名书院都合并到了当时的学校里。由于科举的废除,一些著名的书院逐渐衰落下来。清末光绪年间,清政府批准兴办新式学堂,许多地方创办了各种各样的新式学堂,原来的书院也相继改办。辛亥革命推翻了清朝统治,随着科举制度的废除,旧的书院制度也随之消亡。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12ed7ab7daa58da0116c175f0e7cd1842518d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