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1、检验报告单是医疗文件的组成部分,字迹要清楚,内容简明扼要,书写符合规范,检验者签全名,施行检验者与审核者双签名制度。 2、检验报告单包含充分的患者信息、标本类型、样本采集时间以及结果报告时间。 3、报告单提供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检测项目名称。 4、检验报告采用国际单位或权威学术机构推荐单位,并提供参考范围。 5、2、阳性与阴性结果的书写,必须清楚,以免错误。如报告单为表格时,阳性用“+”表示,阴性可用“?”表示,未查者可用“/”表示。 6、如遇有重要意义的阳性结果,应及时签发报告或及时通知临床科,以便及时处理病人。如遇有检验目的以外的阳性结果,亦应主动报告,以免贻误病 情。 7.检验单发出前,须经有资质的检验人员审核签名,方可发出。 8、检验单发出要有记录,门诊检验单可到检验科外自助打印 机自行打印,住院检验单由临床科室自行导入到电子病历。 9、检验报告单必须按检验要求逐项填写清楚,使用统一的法定计量单位,数据准确,书写规范,填写后核对,不涂改,不破损,不污染。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3d7cf275122aaea998fcc22bcd126fff6055d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