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报告书写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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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报告单书写制度

检验报告单是疾病诊断及治疗的参考依据,也是病人知情权的一种体,因此,对检验单内容、格式、报告及发放有必要做详细的规定,指导检验人员正确书写检验报告,为患者提供完整、正确、规范、及时的检验报告;

1.具有职业医师资格的临床医生电子申请检验项目,必须规范填写包括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床号、临床诊断、科别、标本种类、送检日期、送检医生,对申请内容含糊不清或缺项的,本科人员应退回修改,并在标本拒收记录本上登记;

2.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检验项目中文名称、报告单位、标本类型、参考范围、异常值提示、唯一编码、标本采集和接受日期时间、报告日期时间、备注、检验者和审核

者的双签名夜班除外;报告单书写必须规范,严禁涂改,严禁使用热敏打印或打印不清楚的报告;

3.检验报告一经审核,就通过信息网络自动传送到门诊服务台和并,病区的检验报告单统一由专人下午送到病房各科室,并有病房护士核实接收;在报告单发放过程中,要注意保护好病人的隐私,不得随意泄露病人检验结果,病区办公室只限于医务人员进入电脑或病历查看病人检验报告,门诊需凭病人的就诊卡或条码号取化验单;门诊服务台工作人员负责检验报告单发放和咨询;

4.发放报告单时严格执行查对制度,避免报告单的丢失、遗落;报告单如有丢失,由实验室负责查找记录补发报告;


5.检验报告单应严格执行生物安全相关规定,污染的报告单必须经消毒后再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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