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专家咨询费管理规定

时间:2023-01-07 04:45:11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Modified by JEEP on December 26th, 2020.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

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科教〔2017128

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和预算管理的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级科研项目专家咨询活动的经费支出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我们制定了《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财政部201794 附件:

中央财政科研项目专家咨询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专家咨询费的管理,根据《预算法》以及中央本级项目支出定额标准等国家有关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家咨询费是指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以下简称单位)在项目(课题)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由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列支的专家咨询费。

第四条 本办法的专家是指精通某一领域业务,或对相关科技业务的某一方面有独到见解,已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或被科研项目(课题)承担单位认可的其他专业人员。

第五条 单位应当结合实际制定统一、合理、规范的咨询专家遴选办法,并在单位内部公开。具备条件的单位应当建立多领域、多学科的咨询专家库。

第六条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1500-2400/人天(税后);其他专业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为900-1500/人天(税后)。

第七条 院士、全国知名专家,可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的专家咨询费标准上浮50%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65afebaedf9aef8941ea76e58fafab068dc447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