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娱乐性比实用性更强 主席,评委,对方辩友,各位观众: 大家好,很高兴在此参加辩论赛,首先请允许我感谢对方一辩滔滔不绝的发言,但是我方对其观点无法认同,我方认为网络的娱乐性比实用性更强。所谓网络就是用物理链路将各孤立站点相连,组成数据链路从而达到数据共享传输功能。所谓娱乐性,主要指使人快乐,以娱乐为目的的功能。实用性是指具有实际应用价值的功能。不可否认,网络娱乐性和实用性都对人的日常生活有重大影响,但从辩证法角度来说,两者比较的关键应该是看人们更需要什么,对哪者需求更强,只有科学的比较才能得出科学的结论。 因此,我方认为比较两者哪个更强应该基于网络传输的中立性,谁更符合大众的需求以及网络终端的发展趋势,谁就更强。 而我方认为网络娱乐性比实用性要更强。其原因有以下几个: 第一网络娱乐性比实用性更符合当代普通网民对网络应用的需求。据最新调查显示网民上网最重要的目的就是休闲娱乐,它涨的百分比约为40%位列第一,而网游,视频和音乐等娱乐性应用在应用排行榜中更是名列前茅。(举个例子2014年中国LOL玩家就已经达到了6000多万人。)这都充分表明网民对网络应用的需求更趋娱乐性。(例子) 第二从网络发展历史和进程中可以看出,人类喜爱娱乐的天性是驱动网络及手机电脑等网络终端不断发展的动力。根据2016年笔记本销量调查报告显示,在校大学生购买游戏本的人数大幅度上升。而且当今时代,现代软硬件更新换代的周期只有短短6个月,甚至更短。(再加事实)这种种迹象都表明了,网民对网络娱乐性体验要求的不断提高,人们在工作之余开始寻求更高标准的娱乐体验。网络终端趋向于满足人们娱乐的方向不断发展再加上人们对精神生活娱乐性需求的不断提高,我们不难看出,网络发展最终也会趋向于娱乐性。 第三网民对实用性的需求主要集中在特定时间和地点或事件,而对娱乐性的需求是没有限制的,例如,网上火车票预定的高峰期出现在节假日,地图搜索也是在人们需要外出的时候才被使用,而幽默搞笑的网络短片、五花八门的网络游戏随时随地都能给人带来快乐,并成为了人们日常生活所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综上所述,我方坚持认为网络的娱乐性大于实用性。我的陈词完毕,谢谢大家。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201f19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