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Final revision by standardization team on December 10, 2020. 法理学研究的对象 法理学研究的是法学理论的基本问题,它的具体内容包括三个方面:第一,法哲学的基本问题,如法的产生、法的发展、法的本质和特征等等,这些是法哲学的基本问题,是法理学所要重点讲述的内容。第二,法社会学的基本内容。法社会学包括:法与政治、经济、国家、道德、科学文化等其它社会现象的关系。同时也要研究法对这些社会生活的作用与反作用。第三,法发挥作用的机制的一些基本问题,包括法的创制、实施及实现、法律规范和法律关系、违法与法律责任等。这三方面的具体内容是法理学研究的对象。简单来说就是包括法哲学、法社会学和法的运作问题。 法理学研究的这三方面是法学最基本的问题和最基本的规律,这些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是学习法学其它课程的前提。我们研究其它的部门法学必须要首先了解法学的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这些基本问题和基本规律贯穿于其它部门法中,所以法理学在整个法学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7b1781b944bcf84b9d528ea81c758f5f71f2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