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新生儿参保登记填写 一、受理标准 可办理人群:广州市户籍婴幼儿、新生儿 可办理具体条件: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凭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社保局、医保中心、人社所)办理参保登记,然后再到税务部门缴费(或者粤省事、广东税务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自助缴费),从出生之日起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医保待遇,凭户籍登记凭证、住院费用发票、费用清单等资料到所属地医保经办机构报销。其中,从出生之日到办理参保登记时限止跨两个城乡居民医保年度的,可选择同时缴纳两个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如果当年度没有参保缴费的,不给予报销当年度的医药费用。 二、办理流程 1、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预受理,按要求上传相应材料的清晰影像。 第二步:结果反馈,反馈预受理是否成功,如成功后可选择提供纸质材料到前台办理或邮寄材料到经办机构办理。 2、窗口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申办人携带所需材料到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社所提出参保申请。 第二步:受理,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社所对申办人的申请进行受理。 第三步:审核,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社所对申办人所提交资料进行检查,检查范围包括申办人是否符合业务办理条件,所收取资料是否完备、真实,相关表单填写是否完整并符合要求等。对于审核通过的,录入系统;审核不通过的,将材料退还申办人。 第四步:业务办结,各县(市、区)医保经办机构、街道(镇)人社所打印业务回执并做好资料归档。 三、参保材料 1.户口簿原件(户口簿应包括含户主名字的首页及参保人当页);在穗居住的未就业港澳台居民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国人提供护照; 2.《广州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参保登记申请表》原件(由申请人填写的项目、签名应齐全)(表格可通过街道(镇)劳动保障机构领填); 3.个人承诺书原件(本市在校学生提供); 4.持有人的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原件(广东省人才优粤卡(或广州市高层次人才证)持有人的未就业配偶及子女提供); 5.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原件(持有永久居留证外国人提供)。 四、参保地点 户籍所在地(广州市居住地)街道(镇)公共服务机构。具体地点可致电12345咨询,或在各区政府官网查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85c6d29ff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3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