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狮市初级中学校2012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第2稿) 为适应教育教学改革发展的需要,充分发挥工资收入的激励机制,进一步挖掘学校内部潜力,充分调动和发挥教师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教师素质,优化教师队伍,强化岗位责任制,根据《富顺县教育局义务教育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指导意见》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2012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将我校岗位管理工作与绩效考核工作结合起来,与健全学校内部考核结合起来,使绩效考核结果与分配激励机制紧密联系,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学校工作任务目标,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用人制度。进一步促进我校管理科学化、队伍建设制度化、教育教学手段现代化,更好地集中广大教职工的智慧,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绩效工资管理及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2、坚持不平均发放原则。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向学校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班主任、骨干教师及在一线作出突出成绩的其他教育教学人员倾斜,与岗位、任务、业绩、责任紧密结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业绩。3、实行动态管理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等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依据,实行动态管理。原则上以学月与学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三、考核范围、时间 2012年本校全体在编在岗已聘的正式教职工。 四、发放形式 学校按照以下要求考核发放: (1)学校每月、每学期按照具体方案进行考核。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考核结果,统一核算后予以公示。 (2)学校将考核结果上报县教育局、县人事局审核批准; (3)县教育局、人事局审核批准后,由县财政局通过教职工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账户直接划拨到教师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卡上。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具体分配办法 (一)总量核定 2012年1—12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发放。 (二)奖励性绩效分配项目及构成比例 1.分配项目: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设立了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教职工基本绩效奖励、以及其他项目。 2.构成比例及分配: (1)班主任津贴,按不低于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15%的额度确定班主任津贴总量。 (2)超课时津贴及其他工作等,根据学校实际,占学校奖励性绩效的30%-35%。 (3)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30%-35%。 (4)教职工基本绩效奖励,占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的20%。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1、班主任津贴:由学校原班主任考核方案考核后发放。 2、超课时津贴(含早读3元/节;晚自习5元/节;超课时5元/节;监考4元/小时;制卷语数外15元/次,其余10元/次;值周组长13元/天,值周教职工8元/天;教研组长400元/年、年级组长600元/年等):学校合理搭配教职工的工作量,尽量使教职工周工作量均衡,担任班主任和在教育教学管理岗位的人员按照实际承担的课时数和折算的工作量合并核算是否超课时。(超课时津贴具体分配方案按原制度以及指导意见且按教职工实际工作时间核算,班主任不重复计算。) 3、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按学校考核方案(按学校原制度且按教职工实际工作时间核算执行),校级干部不再享受。(见附件一) 4、教职工基本绩效奖励:年度绩效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给予教职工基本绩效奖励,基本绩效奖励中应考核教职工出勤及岗位履职情况。校级干部不再享受。 5、中层干部社会工作不低于学校班主任津贴。 6、扣款细则:不足课时扣3元/节;旷课扣20元/节;上课迟到扣5元/节;坐班假3元/半天;早读迟到2元/次;坐班缺席10元/半天;升旗迟到6元/次,升旗缺席25元/次;病假扣3元/天(不超过三天,3-7天扣10元/天,一周以上另行处理)。 五、分配程序 1、成立富顺县狮市初级中学校绩效分配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上报如下: 组 长:黄雁翔(书记、校长) 副组长:夏光涛(副校长)张正华(副书记、工会主席) - 1 - 成 员:赖红菊、伍金玉、黄述英、刘伟、刘兵、雷从义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赖红菊同志担任,全面负责本次奖励绩效的各项工作。 2、学校制定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细则,经分配委员会审议后,提请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校教职工大会讨论通过。 3、分配实施细则报上级审批。 4.按审批同意的实施细则,开展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工作。 六、特殊人员的处理意见 (1)、奖励性绩效工资按照学校平均数发放的人员:经组织批准带薪学习(培训考察)的、考核合格后的教职工。 (2)、受行政或党团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教职工,处分当年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当解除处分,重新享受绩效工资后,从次月起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3)、离岗待退等因病不在岗的教职工不享受不在岗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 (4)、教职工退休,从办理退休手续次月起,停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5)、产假超过规定期限的,超过时间内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6)、工人成果奖励按照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人工作情况评出等级奖励。 (7)、借调人员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附件一: 狮市中学教学奖方案(征求意见稿2) 一、四率奖 1、初一、二为平行班,每位教师的四率名次以该教师所教班级学生的成绩(所教所有班级综合计算)四率名次计算; 2、初三为A、B班 ①若该年级的所有班级均为一位教师教,则该教师的四率成绩为该年级学生的四率成绩; ②教两个班级的教师,若A、B班级的个数相同,则该教师的四率成绩为该教师所教班级所有学生的四率成绩; ③A、B班个数不同的教师采用加减分的办法: A班只考查优生率、及格率;B班只考查及格率、低差率。 学科 语、数、外 物理 A班 及格 96 55 优生 126 72 B班 及格 80 45 低差 50 28 化学 48 63 40 25 3、名次系数为:全县直属中学第一名1.5,第二名1.4,第三名1.3,第四名1.2,第五名1.1,第六名1,第七名0.9,第八名0.8,第九名0.7,第十名0.6,第十一名0.5 4、年级学科获全县直属中学第一名,奖该年级该学科每位教师300元;第二名,奖该年级该学科每位教师200元;第三名,奖该年级该学科每位教师100元。 5、年级四率综合名次获全县直属中学第一名,奖该年级每位教师500元;第二名,奖该年级每位教师400元;第三名,奖该年级每位教师300元。 二 优生奖 1、学生在期末考试或中考中得总分的90%以上为一等奖,奖学科教师10元/课时生, 2、学生在期末考试或中考中得总分的85%—89.9%为二等奖,奖学科教师8元/课时生, 3、学生在期末考试或中考中得总分的80%—84.9%为三等奖,奖学科教师4元/课时生, 4、获优生奖的学科初一、二该科须得该生平均分的90%以上,初三一、二、三等奖语、数、外、物、化须分别得该科总分的81%、78%、75%以上,政、史须分别得该科总分的90%、85%、80%以上。(课时每班每期以一周计算) 三 流失扣款 流失一生A班教师每班扣4元/课时,B班教师每班扣2元/课时,平行班每班扣3元/课时,(课时每班每期以一周计算,扣完为止)班主任另加5课时计算扣。备注:1、一人多科教师名次系数为:每科名次系数÷该科课节之和;2、不能计算名次系数的学科成绩奖=(全校教师绩效奖总和-优生奖)÷人数×80%;3、个人所得绩效奖=全校绩效奖中成绩奖总和÷全校教师名次系数总和×个人名次系数+优生奖-流失扣款-考勤扣款;(全校绩效奖中成绩奖总和=全校绩效奖中成绩奖-优生奖+流失扣款+考勤扣款) 富顺县狮市初级中学校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您的建议和意见是: ---------------------------------------------------------------------------- ---- --------------------------------------------------------------------------------------------------------- ----------------------------(请于16周一上午12点前一教点交赖红菊处,二教点交刘兵老师处。) - 2 -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8dd35d726fff705cd170a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