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临床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一、抗菌药物用于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真菌等微生物病原所致的感染性疾病。非上述病原体所致疾病原则上不用抗菌药物。 二、在使用抗菌药物治疗前,应尽可能正确采集有关标本,及时送病原学检查及药敏试验,作为选用药物的依据。未获结果前或病情不允许耽误的情况下,可根据临床诊断推测最可能的病原菌,进行经验治疗(见表2); 一旦明确病原菌,应根据临床用药效果并参考药敏试验结果,调整用药方案,给予针对性目标治疗(见表3)。临床无感染表现而病原检查获阳性结果时,应注意排除污染菌、正常菌群和定植菌的可能。 三、对轻症社区获得性感染或初治患者,可选常用抗菌药物。对医院获得性感染、严重感染、难治性感染患者应根据临床表现及感染部位,推断可能的病原菌及其耐药状况,选用抗菌活性强、安全性好的杀菌剂,必要时可以联合用药。 四、选择抗菌药物应根据病原菌种类和感染情况,尽量选用对病原菌作用强、感染部位药物浓度高的品种,并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一)患者的疾病状况:感染严重程度、机体生理、病理、免疫功能状态等。 (二)抗菌药物的特性:包括抗菌药物的药效学特点(抗菌谱、抗菌活性等)、药物动力学特点(吸收、分布、代谢与排泄,如半衰期、血药浓度、组织浓度等)以及不良反应等。 1 / 2 抗菌药物合理应用的基本原则 (三)参考各医疗机构及病区细菌耐药状况,选用适当的抗菌药物。 (四)给药途径:轻中度感染尽量选用生物利用度高的口服制剂;病情较重者可采用注射剂。 (五)有多种药物可供选用时,应优先选用抗菌作用强、窄谱、不良反应少的抗菌药物;制定抗菌药物治疗方案时,应考虑药物的成本-效果比。 (六)其它:药物的相互作用、供应情况等。 五、抗菌药物的调整:一般感染患者用药72 小时(重症感染48 小时)后,可根据疗效或临床病原检查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调整所用抗菌药物。 六、疗程:一般感染待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明显好转或恢复正常后再继续用药2~3 天,特殊感染或特殊药物按特定疗程执行。 七、在抗菌药物治疗的同时不可忽视综合治疗。有局部病灶者需同时进行局部引流等治疗。 八、应尽量避免将全身用抗菌药物作为皮肤粘膜局部用药,以防产生耐药菌株。若全身用药在局部感染灶难以达到有效浓度时,可考虑局部应用。抗菌药物一般不用于气道预防给药。 九、遵循抗菌药物预防应用与联合用药原则。 十、加强抗菌药物的不良反应监测,及时发现其不良反应并妥善处置,认真执行药物不良反应报告制度。 三合乡卫生院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7f28d612a6f524ccbff121dd36a32d7275c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