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级数学下册第一单元知识点 1、质数和合数 质数: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不再有别的因数,这个数叫质数。 合数:一个数除了1和它本身以外,还有别的因数,这个数叫做合数。 ☆ 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 常用的100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43、47、53、59、61、67、71、73、79、83、89、97共计25个。 ☆ 除了2,其余的质数都是奇数,除了2和5,其余质数的各位数字只能是1、3、7或9. 2、质因数:每个合数都可以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这几个质数就叫做这个合数的质因数。例如,因为70=2×5×7,所以2,5,7是70的质因数。 分解质因数:把一个合数用质因数相乘的形式表示出来,叫做分解质因数。 3、分解质因数的方法:把一个合数分解质因数,先用一个能整除这个合数的质数(通常从最小开始)去除,除得商如果是质数,就把除数和商写成相乘的形式;得出的商是合数,按照上面的方法继续除下去,直到得出的商是质数为止.然后把各个除数和最后的商写成连乘的形式。 ★ 合数都能分解质因数。★ 1是任何合数的因数。★ 质因数、合数与1组成非零自然数。 4、几个自然数公有的因数,叫做这几个自然数的公因数。公因数中最大的一个公因数,称为这几个自然数的最大公因数。当两个数中较大的数是较小的数的倍数时,较小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如36和72,36就是36和72的最大公因数。 5、互质数:公因数只有1的两个数叫互质数。 互质的两个数不一定都是质数。有可能有以下几种情况: ⊙两个数都是质数。(如3和7) ⊙两个数都是合数。(如4和9) ⊙一个是质数,另一个是合数。(如5和12) ⊙一个是1,另一个是质数或合数。(如1和11,1和12) ⊙相邻的两个数都是互质的。 6、几个数公有的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公倍数,其中最小的一个公倍数,叫做这几个数的最小公倍数。当两个数中较大的数是较小的数的倍数时,较大的数就是这两个数的最小公倍数。如36和72,72就是36和72的最小公倍数 7、能被2整除的数(个位上是0,2,4,6,8这样的数)是偶数(0也是偶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个位是1,3,5,7,9这样的数)是奇数。2的倍数特征:个位是0,2,4,6,8的数是2的倍数;5的倍数特征:个位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3的倍数特征:一个数,如果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2,5的公倍数:当个位上的数字是0时;3,5的公倍数:个位上的数是0或5,且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2,3的公倍数:个位是0,2,4,6,8时,且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2,3,5的公倍数:当个位是0时,且各数位上的数字之和是3的倍数。 8、当两个数互质时,这两个数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它们的乘积。如3和7,3和7的最大公因数是1,最小公倍数是3×7=21 1 / 1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9e20439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c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