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公共服务中公众参与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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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公共服务中公众参与水平

公共服务中的公众参与是指公众参与与自身利益密切相关 的公共事务的管理 , 是公众积极主动参加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管 理的行为 , 是公众对公共服务中各种决策及其贯彻执行的参与 , 是社会民主管理的具体体现。 众参与公共服务的目的是为了弥 补政府和市场的缺陷 , 维护社会大多数人的利益、维护社会公平 和公正、维护社会稳定和市场秩序。公众通过参与公共服务 , 政治管理不断注入活力 , 有利于政府政策的顺利执行。从目前及 未来的发展趋势看 , 公共服务中的公众参与日益增 , 必将成为 提升公共服务发展水平的重要因素。因 , 要针对当前公共服务 中公众参与中存在的问题 , 采取切实措施 , 有效提升公众参与的 总体水平。

一、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

目前, 公共服务中公众参与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就是公众参 与意识淡薄 , 或参与能力不足 , 从而严重影响了公众参与水平的 提升。因此,要提升公共服务中公众参与水平 , 必须培养公众的参 与意识 , 提高其参与能力。

作为公民 , 其本身既是理性之人 , 又是道义之人 , 必须增强主 体意识和公德意识 ,深刻认知自身的权利和


义务 , 并且采取积极 的参与行动 ,自觉地关注和维护公共利益。作为政府 ,首先, 应通 过网络、报纸、杂志、电视等途径来加强宣传教育 , 培养公众参 与公共事务的兴趣和习惯 ,唤起公众参与意识 ; 积极创造条件促 进公民社会的形成 , 为公众提供便利和保障 ;通过具体的参与行 动培养公众的参与意识和能力。 其次, 要大力发展文化教育 , 提高 科学技术水平 , 进而提高公众的文化素质、 服务意识和政治素质 , 使公众成为有理性思维的、 有服务价值取向的、 真正能运用自己 的文化知识参与公共服务活动的人。再次 , 应加强对公众参与相 技能的传授和培训 , 努力培养公众的政治民主行为能力。以往 的政治教育基本不从技术角度来讨论政治参与的问题 , 主要偏重 于与政治意识形态相关内容的普及 ,有鉴于此 ,政府应当通过政 治社会化向公众传授一些实际的知识 , 让公众懂得政策制定过程 的相关知识 , 解如何参与以及如何通过这种参与来保护和实现 自己的合法权益 , 提高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的技能 , 增强公众参 的有效性。

二、扩大公众知情权

在现代社会 , 知情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权利。 我国宪法规定 : 国家权力属于人民 , 公民有权从政府及其他有关方面获知关于公 共事务的管理情况 , 有权获知他人


就国家及其他公共实体的行为 所作的客观说明。然而 , 我国的政府信息在相当长时期一直处于 封闭、闲置或半封闭、半闲置状态 , 应予公开和披露的政府信息 一直没有法律意义上的明确界定。 这直接导致公民知情权享受 是很充分。而知情权不足 , 又会影响到公民参与的主动性。在缺 乏对社会公共事务应有了解的情况下 , 公民只能被动地接受政策 而不能在政府公共服务过程中充分发挥主动性 , 表达自己的意 愿。

要改变目前我国公众参与的被动性 , 增强公众参与的主动性 就必须保障公众对政府公共信息的了解 , 扩大公众对社会公共事 务的知情权。公众掌握足够多的信 , 对公共服务政策的制定和 执行有极大的帮助 :一方, 公众多数处于社会基层 ,掌握着第一 手的资料 ,接面对各种社会问题 ,最了解情况 , 传达的信息最全 面、最真实、最及时;另一方面 ,社会公众参与决策过程直接与决 策者交流 , 从而为政府与决策者提取信息提供了一条捷径。但在 实际操作过程中 , 公民个人相对于政府而言 , 在信息量和信息处 理能力方面不可避免地仍处于劣势 : 一是政府信息处理能力有限 当信息过于繁多和复杂时 ,可能会扭曲、滞留信息 ;二是政府部门 一般是封闭运作 , 剥夺公民应该充分享有的知情权 , 不但导致 众缺乏主动参与 ,甚至会在社会中产生扭曲信息 ,


起不必要的 恐慌。因此,应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发展 , 完善政府公共信息发布 平台的建设 ,实现阳光行政 , 公众能够及时准确地了解相关信 息。

三、畅通公众参与渠道

公众参与的实际效果 , 在很大程度上要受制于参与方式 , 公众通过什么样的具体途径和以什么样的方式参与政府公共事 务管理。因此,加强引导 ,形成规范化而又灵活多样的参与方式具 有重大意义。目前 , 我国为了使公众能够参与到社会公共事务管 理中来,逐步建立了公众听证制度、 公示制度,采用民意调查、 家论证等各种方式 ,为公众参与提供了基本保证。 但是, 对公众的 具体参与行为、 参与的权利保障、 参与的渠道和平台及参与实施 的制度建构方面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欠缺 , 有些地方政府仅按自身 的意愿行事 , 缺乏长效的保障机制。这不仅打击了公众参与的积 极性,使公众参与的热情随之消减。其中 , 最为重要的是 ,由于参 与渠道狭窄 , 众参与极有可能以非制度化的形式出现 , 给社会 增添不稳定的因素。

当前,应针对公共服务中公众参与渠道狭窄的问题 , 从三方 面着手:首先, 要加强公众与政府间的沟通交流。 政府与公众之间 的沟通与交流不仅能够拉近政府与公众之间的距离 , 促进他们之 间的相互理解 , 而且能使政


府以平常的心态去接受公众的评议 , 并更加鼓励和支持公众参与。在此过程中 , 公众可以对政府管理 中所存在的问题提出自己宝贵的意见。 这样公众与政府相互信任 形成良好的互动 , 可以促使公众参与的渠道逐渐开阔和畅通。其 , 促进非营利组织的发展。 从建国至今 , 公共服务都是由政府提 供的 ,所以政府在公共服务中的重要地位是不言而喻的。然而

,

随着政府职能的过度膨胀 , 其能力的有限性限制了其作用的有效 发挥。为了满足社会多样化、个性化和效益化的需求 , 公共服务 已经不能单方面靠政府去推动 , 需要妇联、社团、社会中介组 织、政协、非政府部门等组织来推动。因为这些组织既可以弥补 政府与市场失灵之不足 , 也可以成为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的重要机 制和能力培养载体。然而目前这些组织在我国的发展还不完善 , 为了进一步推进公众参与 , 政府要创造一切有利条件促进这些组 织健康有序发展。 再次,关于公众参与的形 , 托马斯曾指出有五 : 关键公众接触、公开听证、公民调查、咨询委员会、共同生 产。鉴于目前的中国国 , 公民自己应懂得运用个别接触、舆论 扩散、集体推动、游说工作等去参与公共服务 , 从而影响公共服 务型政府的建设。

四、加强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的发展 , 人们已经认识


到政府在提供公共服务和物 品过程中 , 由于能力有限 ,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些欠缺。 而公众通过 组织化参与 ,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 , 可以弥补政府公共服务的 不足。然而, 我国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限于意愿表达 ,对于公众 与以弥补政府服务的不足 , 在认识上存在模糊倾向 , 在实践中也 还处于探索阶段。公众参与表现出个体零散性的特征 , 很难形成 比较明确的意愿表达 , 对政府公共服务政策的价值取向及政策的 制定、实施、评估、监督等影响力不大。公众参与公共服务的广 度和深度 , 须有法律的、制度的、程序的保障。但目前我国政 府对公众参与的条件、程序和途径等都还没有明确的规定 , 没有 应有的保障。因此 , 加强公众参与的制度化、程序化、法律化建 设显得尤为紧迫。在制度建设中 , 一要明确规定公众参与的条件 和范围。因为公共服务是有组织的活动 , 公众必须具备一定的条 ,比如拥有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和团队精神等 , 才能更好地利用 公共资源为社会服务。 此外 , 有些公共服务项目难度大、 时间长、 相对复杂和敏感 , 只有政府才能承担 , 公众无法参与 , 对此也要规 定清楚。二要明下转第 120)( 上接第

114确规定公众参与 的程序。要因地制宜 , 制定出

一套详细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 参与程序 , 而且议事时间、实施时间和地点、公众可以通过什么 渠道采取什


么形式向有关部门反映情况并提出意见等都要在条 文细则中规定清楚。 建立制度时一定要尊重民意 , 体现民 , 体现 公益性 , 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平 ; 协调不同参与主体之间的利益冲 , 尽量平衡各方利益 , 保证他们的基本权益不受侵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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