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外科口罩 适用范围:医用外科口罩适用于医务人员或相关人员的基本防护,以及在有创操作过程中阻止体液和喷溅物传播的防护。 1.1规格型号:型号:平面I型 规格:17.5cm × 9.5cm 2.1 外观 医用外科口罩外观应整洁、形状完好,表面不得有破损、污渍。 2.2 结构和尺寸 医用外科口罩佩戴好后,应能罩住佩戴者的口、鼻至下颌。应符合型号规格的规定,最大偏差应不超过±5%。 2.3 鼻夹 2.3.1医用外科口罩上应配有鼻夹,鼻夹由可塑性材料制成。 2.3.2鼻夹长度应不小于8.0cm。 2.4 口罩带 2.4.1医用外科口罩的口罩带应戴取方便。 2.4.2每根口罩带与口罩体连接点处的断裂强度应不小于10N。 2.5合成血液穿透 2Ml合成血液以16.0kPa(120mmHg)压力喷向口罩外侧面后,口罩内侧面不应出现渗透。 2.6 过滤效率 2.6.1细菌过滤效率(BFE) 医用外科口罩的细菌过滤效率应不小于95%。 2.6.2颗粒过滤效率(PFE) 医用外科口罩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应不小于30%。 2.7 压力差(△p) 医用外科口罩两侧面进行气体交换的压力差△p应不大于49 Pa。 2.8 阻燃性能 医用外科口罩材料应采用不易燃材料;医用外科口罩离开火焰后燃烧不大于5s。 2.9 微生物指标 包装上标志有“灭菌”或“无菌”字样或图示的口罩应无菌。 2.10 环氧乙烷残留量 经环氧乙烷灭菌后的口罩,其环氧乙烷残留量不超过10µg/g。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60497a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a4e863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