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停车场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车辆的通行和停放,确保车辆、人员安全,保证厂区内道路的整洁畅通; 二、适用范围: 1、集团公司及总公司、子公司副总经理以上级别私人车辆可停放在科技大楼、厂区指定停车场。 2、集团公司及总公司、子公司的公用车辆可停放在科技大楼、厂区指定停车场。 3、除1、2条以外的车辆一律停放在新停车场。 4、所有外协送货小车一律在厂区门口,保安室旁的临时停车点停放。 三、管理办法: 1、凡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应按程序操作:下车打卡—进入停车场—打卡离开停车场 ; 2、车辆停放,必须按指定的车位整齐有序停放; 3、车辆在停车场内应减速慢行,车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4、进场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废、杂物,禁止场内吸烟; 5、车辆进场停妥后,车主应拉紧手掣、熄火、带走贵重物品; 6、车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及棉纱等易燃、易爆物品; 7、进入停车场的车辆必须完好,残缺或漏油、漏水车不得进入停车场; 8、在停车场内如发生碰擦等事故,由双方车主自行协商解决。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四、考核办法: 1、未按上述规定整齐有序停放的车辆,由行政部考核50元/次;重犯加倍; 2、在停车场内乱丢垃圾,考核30元/次。重犯加倍; 3、在停车场内吸烟的,考核1000元/次,造成相关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重犯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4、未按规定带走车内贵重物品,如有丢失,由车主本人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所有车主均有责任维护停车场公共设施不受破坏,任何车辆对停车场造成的损坏或导致他人受伤或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6、员工严禁将工号卡借给他人用于停放车辆之用,一经查实,考核100元/ 次,重犯加倍; 7、车辆在停车场内肇事,造成停车场损失的,由肇事车主照价赔偿。 以上规定请各位员工共同遵守,营造一个文明停车环境。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c83c50603d8ce2f0066230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