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评估细则 五、孤独症康复服务机构 项 目 一二规范内容 级 级 指指标 标 消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中关于“儿防童活动场所”的相关规定,通过属地消防部门建设(筑)工程达消防验收,取得《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凭证》或《建设工程标 消防验收意见书》或《建筑工程消防设计验收意见书》。 建机构规划布局、建设规模和建设面积执行《残疾人康复机构建设设标准》(建标165-2013)中关于“选址与规划布局”和“建建要设规模与建筑面积指标”的相关规定。 设求 标1.应有与收训规模相适应的独立、安全、相对稳定的房屋,并准 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50米以内无污染、噪音影响。平房有环独立院落,多层建筑宜设置在三层以下。不应与易爆、易燃等境危化品生产、储存、装卸场所相邻,应远离高压线、垃圾站及要大型机动车停车场。 求 2.生活用房应设在建筑的底层,设有独立出入口;有独立的室外活动场地。生活用房和室外场地与其他建筑部分采取隔离措施,配备防止物体坠落设施,光照充足,通风良好。 1.在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包括事业单位法人资质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残疾人康复机构;企业法资人资质的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质的社会服务机构。质业务范围包括孤独症儿童康复训练服务相关内容 要2.应有所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或有当地特殊教求 育指导中心确定的公办学校合作开展康教融合服务的协议,或内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医诊所备案证》。 部制管具备岗位职责、业务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突发事度理 件应急预案、信息管理、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公示,有管年度自查的总结报告。 理 财务接受业务主管部门财务检查和年度审计,接受县级以上残联会管同财政部门组织年度康复服务项目绩效考核。 理 设训应设置咨询接待(评估)室、集体(组别)训练教室、运动(感施练统)训练室、生活自理训练室、个训教室、档案室。有可利用设场的室外活动场地,无障碍建设和设施完备。业务用房面积不少分计备注 值 分 5 ★ 5 5 5 ★ 5 5 3 备 地 于建筑总面的60%。 咨询接待(评估)室至少1间,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 集体(组别)训练教室按1:20的比例标准设置,至少1间,内设游戏活动区,每间不小于30平方米。 运动(感统)训练室至少1间,面积不小于50平方米。 生活自理能力训练区,包括洗漱、就餐、更衣、如厕等区域,可结合机构日常生活环境设置。 个训教室数量与收训儿童人数按1:5的比例标准设置,每间面积应不小于8平方米。 室外活动场地面积按人均2平方米标准设置,建有与孤独症儿童相适应的运动器材和游戏娱乐设施,室外场地应独立,设有安全提示标志和安全设施,确保无安全隐患。 具备基本康复评估工具,包括心理教育评估表(PEP-3)/C-PEP-3/孤独症儿童发展评估表(C-PEP)、语言行为里程碑评估及安置程序(VB-MAPP)、婴儿-初中生社会生活量表/儿童适应行为评定量表/Gesell发育量表。 训基本训练设备:滑板车、大滑板、吊筒、钻滚筒、羊角球、大练龙球、布袋跳、触觉球、按摩地垫、平衡木、平衡踩踏车、万设象组合包、精细运动训练玩具等。 备 教学设备:配备儿童的课桌椅、大小黑(白)板、多媒体教学器材;适合儿童特点的挂图、卡片、音乐、游戏等教玩具。 其它设备:按人均4件的标准配备符合儿童训练特点的各类玩具和图书。配备家长培训所需的教学设备。 配备康复业务主管、教师、康复治疗师(行为分析师、言语治人疗师、作业治疗师)、保育员、保健医生等工作人员。 员教师与残疾儿童比例应不低于1:5。 配康复治疗师与残疾儿童的比例应不低于1:15。 备 业务主管、教师、康复治疗师不低于机构内职工总数的70%。 1.业务主管具有教育、医疗、康复、心理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机学历。有3年以上儿童康复训练的服务经验。 构2.教师取得资格证、具有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等相关专业大专管以上学历。应全部接受过孤独症康复教育的岗前培训。 资理 3.康复治疗师具有康复治疗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资格证或历经过相关业务培训。 要4. 每年不少于30%康复专业人员(业务主管、教师、康复治疗求 师)参加市级以上组织的业务培训不少于20个学时。 5.保育员、保健医生配置参照《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暂行)》和《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规范》执行。 6.机构所有工作人员根据岗位要求取得健康证明。 部业门设置教学评估/医疗评估,康复训练、教育培训、后勤保障、行务设政办公等部门。 功置 能 服具有同时收训20名以上孤独症儿童的能力。 2 2 2 2 2 2 2 2 2 2 5 5 5 2 5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da8bd4fb6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e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