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机制是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的关键和核心 在检察机关实行检察工作一体化机制是检察机关坚持“用科学发展观统领检察工作,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的主旨,为贯彻落实“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主题和“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而作出的重要部署。 1 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的主要内容 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指导意见”的第二部分,有9个条文,2000多字,包括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机制和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领导机制两个方面。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制有6条半,有4条半是对检察工作的领导,有2条是对检察干部的管理。一是强化上级检察院决定与监督的权威性。上级检察院的决定,下级检察院必须服从和执行,上级检察院认为下级检察院的决定确有错误的,有权撤销或变更。二是加强对检察工作的检查和指导。主要是各业务部门对口指导。三是建立健全工作报告与评议制度。主要是下级定期向上级报告工作,上级进行评议。四是建立健全请示报告和情况说明制度。主要是下级院重大事情要及时向上级院请示、报告或说明。五是加强上级检察院党组协管干部工作。上级院党组要加强与地方党委的沟通,选准配强下级院领导班子。六是加强对各级检察院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主要是要建立健全一系列对下级院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体系,确保班子的廉洁公正。另外半条是加强对重大案件和事项的督导。之所以说是半条,是因为它既包括上级检察机关对下级检察机关的督导,也包括了对本级检察机关有关工作的督导。 检察机关内部上下级领导机制有2条半:一是加强检察长对检察院工作的统一领导。这种领导是全方位的、无条件的,其他检察官必须服从。二是加强检察委员会决策以及执行力度。强化了检察委员会在重大案件与检察工作中对重大问题的决策性,检察长不同意多数委员的意见,可以报请上级检察院或同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体现了民主与集体的统一性。另外半条就是加强对重大案件和事项的督导。 2 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检察一体化机制的关键和核心 在我国,检察机关是双重领导机制,既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也向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特殊的领导体制导致了有些检察机关在接受领导上的职能错位,既不利于检察一体化机制的实行,也不利于更好的开展检察工作,因此,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落实检察一体化机制的重中之重,是一体化建设的关键和核心。 2.1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宪法和有关法律的明确规定。与人民法院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不同,我国上下级检察机关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对此,《宪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检察官法》都作了明文规定。《宪法》第一百三十二条、第一百三十三条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检察官法》第五条规定,“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检察院的工作,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级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和上级人民检察院负责”。但是受条文的限制,上级检察院如何领导下级院,有哪些方式方法,三部法律都没有具体规定;同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也是检察工作发展的必然。 2.2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贯彻党中央、高检院的规定和一贯要求。中共中央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的决定》提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不断健全完善司法工作机制”、“完善司法机关的机构设置、职权划分和管理制度,不断深化人民检察院工作机制改革”,这里的司法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就包括了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贾春旺检察长多次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增强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的领导观念。上级检察机关要切实加强领导,下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服从领导,真正做到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检令畅通,齐心协力,拧成一股绳,增强检察系统的凝聚力、战斗力,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高检院1999年2月印发的《检察工作五年发展规划》规定:“健全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的领导体制,加大领导力度,形成上下一体、政令畅通、指挥有力的领导体制。”因此,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中央的规定,也是高检院的一贯要求。 2.3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检察一体化机制的关键和核心。从领导的重视程度来看,各级检察长首先强调的是领导工作机制的一体化,而不是业务工作的一体化。贾春旺检察长在讲话中对检察一体化的问题强调最多的是上下级检察机关的领导机制。从发挥的作用来看,贯彻落实检察工作一体化,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关键。因为检察业务一体化固然重要,但需要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来作为保障,否则,也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检察业务一体化。手足都是由大脑指挥的,大脑不能统一一致,手足如何配合?领导机制如不能上下一体,业务部门更不可能。因此,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是促进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的组织保障,是检察一体化的关键和核心。 3 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应着重注意的几个问题 一是下级检察机关要坚决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这是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的前提。这种领导是全方位的、多层次的,既包括工作上的领导,也包括人事上的领导。这种服从也是实实在在的,不打折扣的。对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要坚决执行;对上级的总体工作部署,要认真贯彻落实;对上级交办的事项,要积极组织完成。否则,就不可能达到贾春旺检察长所要求的“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检令畅通、齐心协力”,检察一体化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二是上级检察机关要充分听取下级检察机关的意见,多为下级检察机关排忧解难。这是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的关键。一般来说,下级检察机关服从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只是极少数时候,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与地方党委、政府的政策有冲突时,下级检察机关执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定就有些犹豫,需要做党委、政府的工作,实际上,最后下级检察机关还是执行了上级决定,但可能没有那么迅速,这时,就需要上级检察机关多听听他们的意见,体谅下级。同时,上级检察机关还要多为下级排忧解难。三是下级检察机关遇到重大事情,要多请示汇报。这是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的重要内容。有的检察机关在办理重大案件时不及时请示,擅作主张,以致事倍功半,甚至出现差错;有的在工作中出现了问题,不及时向上级报告,想捂着、盖着,结果欲盖弥彰,问题越来越严重。事实上,有些事情只要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汇报,多请示,是能够得到妥善处理的。四是上级检察机关要加强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这是加强和完善上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工作机制的保障。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感强不强、工作作风实不实、生活作风廉不廉,直接关系到上下级领导工作机制的贯彻和实施。一个政治责任感不强的领导,必然对上级的要求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一个工作作风不实的领导,必然是对上级的要求“表面一套,实际一套”;一个生活作风不廉的领导,也必然是对上级的要求“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因此,只有切实加强和完善对下级检察机关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才能保障检察机关上下级领导机制顺利实行。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e8161835a0216fc700abb68a98271fe910eafe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