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款协议(讨论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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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总第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技术质量、安全、行政管理细则(讨论稿 为规范项目部施工现场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加强项目管理 制度化、科学化、现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制度通过项目部会讨论后,由办公室制定。 第二条 本制度为完善管理机制,提高项目管理质量和项目现场工作效率而制定。 第二章 工程技术质量管理 第一条 工程项目质量总承包制度 作为总承包单位的项目经理部对单位工程的全部分包分项工程质量向建设单位负责, 对劳务 分包方、专业分包方所施工程进行全面质量控制,各分包方施工质量向总承包方负责,严禁分包 单位层层转包或一包代管现象。 第二条 施工组织设计与施工方案制度 坚持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指导和控制工程施工和现场管理的原则, 坚持以技术进步来 保持施工质量,分部分项及单位工程施工前必须编制有针对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积极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针对特殊工序编织有针对性的作业指导书,分部工程无方案不得施工。 第三条 技术交底制度 每个工种、每道工序施工前组织进行各级技术交底,包括项目技术人员对工长的技术交底, 工长对班组长的技术交底,班组长对作业班组的技术交底造成质量事故。做到未接收技术交底不 进行施工。 第四条 施工日志制度 工程施工日志由各主管人员分别记录,记录内容为工程质量、进度、安全及三合一体系贯标 的执行情况,由技术组每天记录天气情况,每周技术组将个人的施工日志记录内容汇总整理,主 任工程师审核后归档。劳务施工单位必须由技术人员专项对施工日志进行记录,确保工程过程的 可追溯性。 第五条 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材料采购员建立合格材料供方的档案, 并从列入档案的供方中采购材料。 项目经理部对所有 进场的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构配件和机械设备的质量承担相应的责任,进场材料必须保证质量 合格及质量保证资料齐全有效,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外观检查、数量、使用功能检查,对有试验要 求的进行材料复核试验,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在工程上使用,杜绝因使用不合格材料而造成质量事 故的发生。 第六条 样板引路制度 施工操作注意工序的优化、工序的标准化和工艺的改造,通过不断探索,积累必要的管理和 操作经验,提高工序的操作水平,避免专业冲突,确保操作质量,每个分项工程或工种(特别是 量大面广的分项工程都要在开始大面积操作前做示范样板,包括样板墙、样板间、样板件等。 统一操作要求,明确质量目标。 主要工种如钢筋、混凝土、模板、砌砖、抹灰、吊顶、墙地砖、涂料等,施工过程中要在现 场实行挂牌制,著名施工负责人、操作人、施工日期、质量验收状态。现场操作人员不按规范、 规程施工而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八条 过程三检制度 坚持自互检、中间交接检查和专业检查验收制度,自检做好文字记录,每一分项工程报验时 必须提供由专业工长的自互检查记录表方可组织验收,隐蔽工程由技术组组织,质检员、技术员, 班组长作检查,做出文字记录。工种之间、专业之间工序交接必须由工长组织进行交接,并签认 交接检查记录表,交技术员归档保存。 第九条 质量否决制度 对不合格检验批、 分项、 分部必须进行返工, 不合格检验批流入下道工序, 追究组长、 工长、 相关人员责任;不合格分项工程流入下道工序追究生产主管负责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有关责任人 员应对出现不合格的原因采取必要的纠正和预防措施。 第十条 工程质量控制及验收制度 质量控制遵循全过程质量管理的原则, 加强质量过程控制及过程检查。 专业工长执行施工过 程质量控制和检查,技术人员做好技术指导和质量通病预防交底工作,控制原材质量、检查工序 施工质量,发现质量隐患及时纠正,杜绝不合格品的产生。 严格按照交底、方案、施组及图纸、标准、规范组织施工生产,每一工序完成后必须进行质 量验收制度。各分包方向总包方报验,总包方向监理方报验,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按照 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专业质量验收规程的标准和验收程序对每个工程的各段各层进行验收,严格 把好质量关。各项验收必须提供技术资料方可组织验收。 第十一条 统一放线验线制度 按照测量放线方案统一对建筑物水平轴线控制网和标高控制网进行放线,每个层段分别弹出 轴线、控制线、门窗洞口线、门窗洞口竖向控制线、墙角竖向控制线、墙柱控制线、 1M 线。各分 包方必须以总包方提供的轴线和 1M 线为控制依据,并做好交接手续,保持结构装修的前后衔接, 防止出现结构装修标高、轴线的变动、确保结构与装修在轴线及高程上的一致性。 第十二条 质量文件记录制度 各类现场操作记录及材料试验记录、质量验收记录力求真实可靠、齐全有效,妥善保管,确 保质量责任可追溯的依据,特别是各类工序接口的处理。 注重成品、半成品的保护工作,珍惜他人的劳动成果,减少修补工作量,防止返工返修。合 理安排施工工序,减少工序交叉作业。上下工序之间做好交接工作,并做好 记录,采取切实可行 的保护措施,保证工程继续施工;如果下道工序的施工可能对上道工序的成品造成影响时,应征 得上道工序操作人员及管理人员的同意,以避免毁坏和污染,否则,造成损失由下道工序操作人 员及管理人员负责。 第十四条 培训上岗制度 工程项目所有管理人员做到持证上岗,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经过业务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持证 上岗。因无证指挥、无证操作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或出现事故的,除要追求直接责任者外,还要 追究主管领导的责任。 第十五条 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及调查制度 工程发生质量事故,分包方立即向总包方进行报告,项目经理部根据事故程度作出处理,或 及时内向质量监督机构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做好事故现场抢险及保护工作,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根据事故等级逐级上报,同时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负责事故的调查及处理工作,对 事故上报不及时或隐瞒不报的要追求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六条 工程质量奖惩制度 为了鞭策后进,鼓励先进,针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性质和造成质量影响的人员的态度及时对工 程质量造成的损失、影响程度,对责任人进行处罚;对于工程质量精良的操作人员进行奖励。 一、严格原材料质量管理制度。 1、进场材料执行质量验收制度。不合格材料不得用于工程,施工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或待检 材料用于工程中,除返工外,根据损失程度对相关人员处以 100元 以上罚款。对需复试的材料未 经复试使用,处以 500元 以上罚款。 2、专业分包方自购材料未进行报验即用于工程中,对分包方处以 200~500元 罚款。 3、发现各劳务分包及各专业分包单位工程施工过程中使用劣质材料、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等现 象;除施工单位除返工及承担相应责任外,给与一次性罚款 500~3000元 。造成质量事故的,各 分包单位自行承担相应损失及责任,同时我单位将上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 二、严格执行三检制度和验收制度 每个分项检验批完工后施工方班组长组织由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参加的互检,填写《自、互检 查记录表》 并由专业工长签认, 自检合格后项目经理部专业工长组织质检员, 技术员、 班组长 (隐 检工程项目主任工程师参加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技术报验资料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若施工队不报自检结果,项目经理部视本工序为未完工序,有权拒绝验收签字。不同工序交接必 须由工长进行交接检查,填写《中间交接检查记录表》 。上下工序主管工长及项目经理部相关工长 签认。 1、施工单位班组长未参加自检即签认自互检查记录表对相关人员罚款 50元。 2、工序之间未组织交接检查即签认交接检查记录表或未提供《中间交接检查记录表》 ,每箱对相 关人员罚款 50元。 3、凡有要求实测实量的分项检验批,必须严格按规范要求现场实量,以保证资料正确性和可追 溯性。若有虚假则处罚相关人员 100元, 施工单位质检员 50元。 4、各分包方直接向监理方报验的对分包方每次罚款 500元。 三、技术保证资料管理制度 1、技术资料编制或整理不及时,对施工单位技术员每项罚款 50元。 2、物资质量证明资料短缺或未及时收集,对施工单位技术员每项罚款 20元, 未提供则对施工 单位技术员罚款 50元。 复印资料未按要求规定标识每项罚款 20元。 3、 技术资料发放未按规定做好收发文记录, 对擅自动用项目经理部技术资料文件每次罚款 50元。 四、质量会议制度 1、项目经理部执行每周一召开项目例会,对工程质量进行汇总和分析工程施工质量问题,制定 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项目例会的管理人员罚款 100~200元。 2、项目定期组织召开集中质量培训会议,所有相关方得管理人员参加。对未按要求按时参加培 训的人员罚款 50~100元。 五、分项工程检验批罚款措施 1、各工序(分项检验批项目部验收第一次不合格:限期整改。 2、各工序(分项检验批项目部验收第二次不合格:限期整改,并对施工方处以 200元 罚款, 施工单位相关班组长罚施 100元。 3、各工序(分项检验批监理验收第一次不合格:限期整改,并对施工单位班组长处以100元罚款,施工单位质检员罚款100元。 4、质检站验收不合格:限期整改,同罚施工队集体2000元,并扣罚所有返工材料费。 5、凡是项目部及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整改意见拒不执行、规定时间未整改完毕或故意拖延的班组及个人每次给与一次性罚款200-3000元。 6、各分项(工序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技术交底施工,不得擅自修改施工方法,每道工序、各区段挂牌施工。各分项(工序质量责任到人。 六、其他质量罚款制度 1、凡各工序未做样板的责任人罚款50-100元,班组200-500元。 2、未执行“三检制”施工的,对责任人罚50-100元/次。 3、在施工中未按技术交底施工,私自改变工程做法的,对当事人罚100-200元。 4、工序未按规定执行挂牌制度的对当事人罚10元/次,主管班组长10元/次。 5、对现场拌制的回填土、混凝土、砂浆不过磅,未按配合比施工,对当事人罚50元/次,主管班组长50元/次,施工单位质检员30元/次。 6、混凝土振捣不密实造成露筋,对施工责任人罚30元/处。 7、混凝土振捣不密实造成孔洞,对施工责任人罚50元/处。 8、混凝土未按要求及时进行养护,对施工责任人罚30元/处。 9、楼板钢筋施工完毕及时搭设型人马道,对施工责任人罚50元/次。 10、钢筋直螺纹连接露扣数量超过规定的,对施工责任人罚5元/根。 11钢筋绑扎搭接长度不足,对施工责任人罚5元/根 12钢筋保护层垫块漏放或未起到保护层控制目的,对施工责任人罚1元/处 13模版拼接处应贴海绵条未粘贴,对施工责任人罚5元/处 14模板版面大于直径10mm的孔洞未封堵,对施工责任人罚5元/处 15模版板面拼缝大于2mm未封堵的,对施工责任人罚5元/处 16摸板支撑不牢固,造成涨模的,对施工责任人罚100元/处 17模版内清理不干净,造成夹渣的,对施工责任人罚20元/处 18模板未设清扫口,对施工责任人罚20元/处 19钢筋或模板支撑端头为刷防锈漆造成钢筋端头外露,对施工责任人罚5元/处 20墙面刮腻子及抹灰工程未按要求采取防裂措施,对施工责任人罚50元/处 21上述项目未尽事宜,我方将着情处理 七质量奖励制度 1对提高工程质量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励100-500元 2对工程中存在的质量隐患举报者,奖励100-500元 3对施工班组质量意识强,施工质量高,每次验收均一次合格者,对施工班组每月奖100-500元 第三章项目安全管理 第一条安全教育制度 一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新进员工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二安全教育培训 由安全部门负责培训教材,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要包括: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生产的特点及基本要求,消防基本知识,劳动卫生知识,危险化学品知识,安全生产责任制,岗位安全操作要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机器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等新进员工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后,在规定的时间内,由安全组进行考察,考察合格后,即可上岗作业 三定期性安全教育培训 1安全组制定年度安全培训计划,交由上级批准 四经常性安全教育 1对安全技术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 2每年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小时 五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 1电工,电焊工,电梯工。起重工等为特殊工种 2特殊工种须经政府部门培训,考核发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3特殊工种每年要进行一次专业安全教育和培训 4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组合部门负责统一安排 5复工变换工种必须对岗位工作安全分析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二条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一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设备验收手续,严禁未经验收运行 二特种设备的安装,修理,改造,化学清洗必须事先履行审批手续 三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保证灵活,好用,严禁超期使用 四特种设备的档案,台账,检验报告,校验报告及使用证,必须齐全,设备铭牌,自编号齐全准确,设备铭牌应裸露,且不得涂漆 五特种设备要定人,定期检查,定期维护保养 六熟练掌握本岗位易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七进行危险作业时,要有可靠安全措施并在有人监护下方可工作,作业区间必须将易爆物品清理 干净,工作时间遵守劳动纪律,不得违章作业 八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使用安全带,带好安全帽,地面要有人监护,;雷雨大风禁止高空作业 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工作前应详细检查所用工具是否完好,安全可靠并穿好防护用品 十特种作业人员证件到期时,应向安全部门申请复试验证 第三条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所有设备都要存档,分类管理 二特种设备必须通过国家用管部门验收,发予合格证之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所有设备必须依公司有关规定,制定定期的预防性保养计划,定期维修保养 四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具体落实到个人,并有记录 五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六出现设备事故时,要及时通知安全组及维修主管ME等有关部门,进行调差和处理 七建立设备事故档案,保存相关资料 第四条危险物品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指的化学危险品是指国标分类标准中的易燃,易爆物质,压缩气体,有毒,有害,有腐蚀性几类危险品 二使用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要建立可行的管理,储存,运输,使用规则 三化学品必须设立专用仓,且要远离作业人员,由专人管理 四使用危险品的部门,要根据危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降温,防潮,防静电,及隔离等措施 五使用危险品的部门或个人,必须遵守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严格动火管理采取防火措施 六各班组使用的危险品,必须存放在专用的储存柜内,并且领用量不能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使用数量,超过一个工作日使用的危险品,当班必须存放于专用仓库 七危险品仓内储存的危险品,应符合以下要求: 1危险品要分堆存放,堆向要有安全距离,不准超量储存 2遇火,遇热或在阳光照射下,容易燃烧,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之危险品不得在露天或炙热的地方存放,因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地方 3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危险品,不准存放于同一地点 4危险品仓内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对进入仓内之人员要采取防火措施 5危险品出入库必须检查和登记,分类存取,定期检查 6配备适合的器材及通风装置 7危险品出入库要轻拿轻放,防止撞击,拖拉和跌落 8遇热及明火容易引起燃烧和爆炸或产生有毒气体的危险品,在存储过程中,要采取隔热防火措施 附则: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条例相抵触的,以国家条例为准 第五条消防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成立义务消防队,有项目人员及各施工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各部门要单独成立义务消防分队,分队队长原则上由部门主管担任 三义务消防队(包括部门分队由灭火组,警戒组,疏散组,破拆组及医疗救护等组成,每组成员视情况而定 四义务消防队要定期培训,熟悉各自业务,熟悉各类消防器材的使用 五公司每年至少举行二次消防演习,以检验消防队员及员工的应急应变能力,一边火警发生时,能将损失降至最低程度 六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下不准动用 七消防器材及设施严禁任何人挪动,挪用和破坏 八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和紧急疏散通道 九不准占用消防设施及器材周围1米范围的地方 十不准在消防设施,器材上放置,搭靠物品,消防设施及器材要经常检查,更换,补充,以保证有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保证消防器材,设施的使用效果 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要专人负责,定点存放,依照危险物品的管理原则,加强管理 第六条行政保卫管理制度 各分包施工单位人员进场必须向行政保卫部门提供人员花名册,进场人员身份证的相关资料备案,由行政保卫部门统一下发出入证,进行人员统一管理备案 第七条 施工现场安全处罚条例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杜绝伤亡事故及违章现象,特制定罚款制度如下: 1 施工人员未经培训上岗者, 一经发现罚款施工队 200 元/人, 如在次发现给予施工单位罚款 500 元/人 2 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给予一次罚款 100 元 3 施工现场吸烟者给予一次罚款 100 元 4 特殊工种工序施工前,特殊工种不到位,每天罚款 500 元 5 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提出问题未及时按时间整改的罚 2000 元 6 外施队兼职安全员及群众监督员不佩戴袖标者一次罚款 100 元 7 塔 吊没有信号工每次罚款 2000 元 8 吊运两块或两块以上大模板每次 500 元 9 易散物不装容器及易滑物捆绑不牢,每次 500 元 10 外挂承重架子单螺母,发现少一个罚款 100 元 11 外挂承重架子之间盖板封闭盖板不到位及阳台网片下口防护不严罚款 500 元 12 外挂架子上存放杂物罚款 200 元 13 特殊作业人员(电工,电焊工,信号工等)维持有效证件上岗者罚款 2000 元 14 信号工未佩戴通讯器材(对讲机)及反光背心违者给予罚款 200 元 15 私自动用机械设备(如外用电梯)等给于罚款 500 元 16 各自设备操作规程牌及责任人牌不到位,罚款 200 元 17 电锯无防护罩发现每次给于罚款 500 元 18 施工现场擅自使用插线板,线轴子,每次给于处罚 200 元 19 施工队未配备使用流动配电箱,密封插头,给于罚款 100 元 20 低压手把灯使用 2 芯合格橡套电缆,未按规范使用给于罚款 200 元 21 电焊机无漏电保护器,每次处罚 500 元 22 电焊工无“两证” (动火证 电焊工操作证)每次罚款 500 元 23 电焊工,电工不配备绝缘防护用品每次处罚 200 元 24 使用电焊机二次延长线,双线不到位每次处罚 200 元 25 大模板锁扣不到位,提出整改后不及时每次处罚 1000 元 26 大模板护身栏安装不到位,单腿模板无临时支撑及码放角度不规范每次处罚 500 元 27“四口,五临电”防护不到位提出整改,未及时修正每次处罚 1000 元 28 高处作业施工人员(2 米以上含 2 米)不及安全带每次处罚 200 元 29 倒料平台无限载牌及不按规定码放者罚款 500 元 30 各楼首层网及挑网杂物未及时清理给于 500 元 31 每周五项目部召开安全例会,外施单位安全员如不参加,每次给于 200 元罚款 32 施工单位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经上级主管部门检查发现持假证上岗者,项目部每人, 每次给予 500 元处罚,你单位自行承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的处罚 33 上述项目未尽事宜,我方将着情处理 第八条 行政保卫管理制度 一 各施工单位职工宿舍由项目部统一安排管理,宿舍内严禁男女混住,发现上述情况每次给 予 200 元 二 宿舍卫生管理混乱,职工被褥不整齐,卫生清扫不干净,每次给于处罚 100-200 元, 三 施工队宿舍不准使用电褥子,电炉子,乱拉乱接电线,发现一次罚款 500 元 四 宿舍内不准使用电燃炉液化气瓶做饭,发现一次没收并罚款 500 元 五 生活区污染严重,垃圾不及时清理,每次给于处罚 50-100 元 六 食堂卫生差,炊事员为具备健康证,培训证,不穿戴工作服,不佩戴工作帽,每次给于处 罚 50-100 元,不具备条件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七 厕所卫生由各施工单位轮流清扫,职日期内厕所卫生为符合标准,每次给于处罚 100-200 元 八 消防设施违章操作者或人为存怀消防器材这应承担相应责任,每次给于处罚 500-1000 元 九 各分包单位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各分包代为如需动用消防用水。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同 意,施工单位损坏消防水龙带,没挑水龙带照价赔偿,同时给于罚款 100 元 十 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佩戴胸卡,施工人员未佩戴每次给于处罚 20 元,若丢失胸卡,补 办加收 10 元工本费 十一 各分包代为施工人员,搞好团结,凡发生喝酒,打架,斗殴等事件,项目部给于行政调 解,给于双方各自罚款 200 元,情节严重者,交付相关部门处理 十二 项目部值班人员发现施工人员盗窃现场财务,给于盗窃者清除施工现场,给于一次性罚 款 500 元。情节严重者,交付相关部门处理 十三 发现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财物,根据材料价格,给于赔偿,每次给于 200 元罚款 十四 上述项目未尽事宜,我方将着情处理 第四章 附则 一 本制度未经事宜由项目办公室负责补充,修改 二 本制度解释权由项目办公室所有 三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分包(承包)单位: 北京住一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宋庄项目经理部 分单位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 2014 年 3 月 21 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bfe4ec207a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d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