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证书遗失后 申请补办学位证明书的办理流程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学位证书遗失后将不予补办新的学位证书,经本人申请,学位授予单位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学位证明书”,学位证明书与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学位证明书申请办理流程如下: 1.申请人须先在省(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学位证书遗失声明”,登报信息需完整,要体现原学位证书上的信息(须注明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专业、获得学位类型及学位证书编号等信息); 2.申请人在研究生院主页下载《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学位证明书申请审批表》,并如实填写; 3.申请人持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刊登学位证书遗失声明的报纸原件(收)、学位证明书审批表,毕业三年以上的提供近期2寸蓝底免冠照片2张、与提交的纸制照片同版的电子照片(与新华社统一拍摄的毕业照片相同,照片大小不允许超过50KB,扩展名为jpg或jpeg,以姓名+身份证号方式命名),毕业三年以内的登录“学信网”下载当时新华社拍摄的毕业照片电子文档洗印后提供同底照片2张。先前往学院进行审查,学院初审通过后,再行前往校学位办(三教学楼3316办公室)审批; 4.如本人不能亲自前往学校办理,可委托他人办理,除以上必需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人手写签名按印的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及复印件(收),委托书需写在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反面 委 托 书 本人***,身份证号码*************,因学位证书遗失,特委托***,身份证号码*************,代为办理和领取学位证明书。 特此证明。 委托人签名(手印): 日期: 手机号码: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2a948277c66137ee06eff9aef8941ea66e4b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