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 公章是行使权利和承担责任的象征。因此,为确保公司的利益,加强公司印章安全性、合法性,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特制定公章的管理规定。 一、公司授权公章由办公室负责,管理与使用监印人对印章的使用要严格把关,妥善保管。 二、使用公章须履行登记手续,由经办人填写《公章使用登记本》,写明用章事由,经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部门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盖印,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在时须电话请示确认后才可用印,并在经理回来时补办相关手续。 1、涉及法律等重要事项需要使用公章的,需由律师审核后方可盖章。 2、以公司名义涉及签订的各项合同、协议,必须由董事长批示确认后方可加盖公章。 3、以公司名义涉及签订借贷款协议以及对外提供担保等重大事项,必须有董事会决议,并由董事长与总经理同时签字确认后方可加盖公章。 4、以公司名义出具的证明、便函等文件必须由相关部门部长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加盖公章。 5、以公司名义上报、外送、下发的文件、资料、公告等须经经理审批后方可加盖公章。 6、对于已调出、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人员,要求配合出具相关证明的,必须持有效证件材料,经副总经理签字确认后加盖公章。 7、公司车辆等年检表及其它例行财务报表,需由经办人经部门主管在《公章使用登记本》上申请签字后,方可加盖公章。 8、私人取物、取款、挂失,办理各种证明,一般性介绍信及身份证明等,须经部门各主管审核后,办理并执行登记制度方可盖章。 三、多页以上的合同、协议等资料需加盖骑缝章。 四、每次使用公章均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日期,盖章内容、份数、审批人、经办人姓名,做到件件有据可查。 五、印章保管人应对文件内容和印章使用单上截明的签字情况予以核对,经核对无误后方可盖印。 六、任何情况不得携带各类公章外出或外借。若因工作需要确须将印章带出,需登记公章借用申请,经副总经理批准,由两人以上共同携带使用。公章带出期间,只可将公章用于申请事由,并对公章的使用承担一切责任。 七、监印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及印章管理制度。不得私自挪用公章,不得在空白介绍信、保函、合同、金融票据、白纸等上面加盖印章。 八、印章管理人员要明确自己的职责,保证印章的绝对安全,用完印章要随手锁好,不得为省事而敞开保险柜或任意放置在办公桌上,以防止印章被盗或滥用。 九、印章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守纪律,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得擅自将印章委托他人代管。保管人员不在时由指定第二保管人代管,双方须做好印章的交接手续。 十、发生印章丢失、损毁或被盗的情况时,管理人员要立即向总董事长递交情况说明,并按照手续办理相关事宜。 十一、违反本管理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由公司对违 纪者予以行政处分,并由违纪者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造成严重损失或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1ba55537fd184254b35eefdc8d376eeafaa175b.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