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的适用现状及完善建议研究 作者:冷丽珠 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18年第02期 基金项目:本文系笔者主持的华东政法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网络购物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权的法律适用难点问题研究》研究成果 摘 要: 本文将以《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为背景,探究七天无理由退货权的适用现状,以期通过现状研究提出完善建议,填补法律漏洞,排除恶意适用,使该办法真正成为消费者维权的有力武器。 关键词: 无理由退货;制度完善;多方参与 【中图分类号】 D923.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2236-1879(2018)02-0223-01 一、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实施现状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速发展,我国更多消费者倾向于选择网络购物。网络购物给用户带来了更加丰富的购物体验。不过,依靠商品详情和用户评价给消费者带来的感官体验有限,使得消费者并不能完全了解商品属性而买到不满意的商品,电商平台也因此成为假冒伪劣以及瑕疵产品的聚集地。因此针对网络购物实施“七天无理由退货”对于促进网络消费的发展显出了积极作用,也由于法规自身的不完善性,在具体实施中暴露了许多问题。 “七天无理由退货”中存在的落地难问题由多方原因导致,其中最主要的原因有以下两个:其一,“七天无理由退货”具有适用范围,并不是所有线上销售的产品都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相关条款,这导致许多“知其然但不知其所以然”的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不加注意,误购买了不可退货的产品;其二,《暂行办法》中新增加的“可以排除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的三类商品”中,第二项“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可以看做是为“影响二次销售的产品”排除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条款的缓和,尤其是对“较大”范围没有明确的规定,使得一些部分抗拒履行“七天无理由退货”的商家对法规进行扩张解释,“影响二次销售”成为商家的挡箭牌。 二、七天无理由退货权对网络消费的影响 (一)积极影响。 针对网络购物中的“七天无理由退货”出台《暂行办法》,使得七天无理由退货权落实有据,成为消费者“看得见摸得着”的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解除了消费者在网络购物之中的后顾之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1bcaf8bdeb19e8b8f67c1cfad6195f302be81d.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