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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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评选实施方案

一、精品课程建设目的与原则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应坚持教授主讲课程、利用信息技术、创新教学方式、注重教学实效、教学资源共享等基本原则。通过为研究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精品课程的评选条件

1.课程内容: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前沿性。课程以教育新思想为指导,以研究生培养为根本,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知识和科技成果,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

2.教学队伍:有一支结构合理、人员稳定、教学水平高、教学效果好的教师团队。

3.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采用先进的教学方法,创新教学手段,使用网络管理,在网上体现教学大纲、电子教案、参考文献、网络课件、授课录像等。

4.教材:课程组应积极更新有关参考教材,使用国外高水平优秀原版教材与国内其它优秀教材。鼓励整体设计、多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5.实验内容:改革实验教学的形式和内容,加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的比重。

6.机制:鼓励教授积极承担精品课程建设,各申报单位要从体制机制和投入上切实采取措施,能够为精品课程建设创造良好条件。

三、精品课程的评选范围与要求

1.全省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正在开设的研究生课程。 2.课程负责人应是教授或担任副教授职务3年以上。课程支撑网站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主讲教师不少于2个学时的现场教学录像。

3.申报课程已连续开设3(含三年)以上。在长期教学实践中形成了独特风格,教学质量高,得到广大研究生、教师和专家的好评。

四、精品课程的申报及评选程序 1.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按照课程评选范围与要求,择优推荐精品课程,填写《辽宁省研究生精品课程项目申报表》, 将课程名称以及申报表以文件形式报省教育厅。

2. 评选程序

组成省研究生精品课程专家组,负责对各高校申报课程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辽宁省教育厅网上进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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