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湘教通[2011]16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1.04.11 【实施日期】2011.04.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1年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报工作的通知 (湘教通[2011]164号) 有关高等学校: 为了深入实施“湖南研究生教育创新工程”,进一步加强研究生课程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我厅决定2011年继续开展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的申报和立项建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为各高校研究生教育的优势、特色课程与重点建设课程。 2、课程目标定位明确,有详细的建设规划。 3、课程主讲教师(教学团队)学术造诣深、教学经验丰富。 1 / 2 4、有规范的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内容和教材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最新科技和教学改革成果,体现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新趋势,有内容丰富的教学案例(库)。 5、有较好的教学改革基础,积极进行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的改革,能较好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教学和教学管理,教学文件齐全。 6、使用国内优秀研究生教材或国外原版教材,或湖南省教育厅立项建设的研究生教材,或自编特色教材与讲义,至少开课3年以上,选课研究生人数较多。 二、申报要求 1、本次立项采取学校限额申报、我厅组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各校申报限额见附件1。 2、请申报单位认真填写《湖南省研究生精品课程建设申请表》(一式五份),于5月20日报省学位办。 2 /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c2c5ca9ef06eff9aef8941ea76e58fafbb045d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