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沐东轩律师事务所——为法治布道 替权利发声 强制执行申请书 申请人:××银行有限公司 住所:×× 负责人:×× 被申请人:王红,女,×族,×年×月×日出生 住所:×××××× 公民身份号码:××××××× 申请事项 一、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借款本金736814.72元(大写:人民币柒拾叁万陆仟捌佰壹拾肆圆柒角贰分)及利息、罚息、复利(利息、罚息、复利计算至还清全部债务本金之日止,以届时银行系统产生金额为准)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二、强制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律师费58945元(大写:人民币伍万捌仟玖佰肆拾伍圆整)及公证费等申请人实现债权的全部费用; 三、强制被申请人承担本案全部执行费用。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银行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王红于2013年8月5日签订《个人额度房贷授信合同》《最高额抵押合同》。上述合同均经四川省成都市××公证处公证并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书编号分别为:(2013)川中证字第××号,(2013)川中证字第××号]。 《个人额度房贷授信合同》约定,被申请人因资金周转所需向申请人贷款人民币78万元整;《最高额抵押合同》约定被申请人王红将其名下位于××房屋抵押给申请人作为借款人按期归还借款的担保。 合同签订后,申请人如约发放了全部贷款。但截至2016年3月30日,被申请人已连续3个月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2016年4月19日,申请人向四川省成都市××公证处申请出具执行证书。公证第1页共2页光沐法宇律道东轩 光沐东轩律师事务所——为法治布道 替权利发声 处于2016年5月5日依法出具了(2016)川中执字第××号执行证书。 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委托律师处理贷款回收事宜并授权律师代为参与强制执行程序。根据四川省成都市××公证处(2016)川中执字第××号执行证书,被申请人须承担申请人为实现债权所产生的律师费、公证费、执行费等一切费用。 综上,现申请人依据(2016)川中执字第××号执行证书向贵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恳请贵院依法及时对被申请人采取有效强制执行措施,尽快实现申请人合法权益。 此致 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 附件一:(2016)川中执字第××号执行证书原件一份; 附件二:证据材料一套; 附件三:授权委托书及律所公函原件各一份。 申请人:××银行有限公司 ××年××月××日 第2页共2页光沐法宇律道东轩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2e73341773231126edb6f1aff00bed5b9f37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