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方案范文2020 为深入推进全县精准扶贫工作,更好地帮助贫困群体解决实际困难,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特制订方案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时间 活动主题 汇聚慈善力量、助力精准扶贫。通过活动,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慈善力量,积极关注身处困境的贫困群众,共同打好脱贫攻坚战,让他们感受到社会大家庭的温暖。 捐赠时间 2020年8月。 二、捐赠对象及倡导额度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以及基层村民自治组织,捐赠1天以上的办公经费; 中央和省属在谷企业、市和县属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以及各类民营企业,捐赠1天以上的利润; 全县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基层村民自治组织的干部职工和城乡居民本着自愿的原则,带头积极踊跃捐款,一般按照县级领导干部500元,科级领导干部300元,股级干部200元,一般干部职工100元,城乡居民50元为参考标准,每人捐赠1天的 工资或收入。 驻谷部队官兵,每人捐赠1天的工资或津贴; 在校学生,每人捐赠1天的零花钱。 大力倡导其他社会各界人士为精准脱贫自愿捐赠、奉献爱心。 三、活动组织及资金汇集 本次精准扶贫慈善一日捐活动采取分级组织捐赠,资金统一归集的办法进行。 中央和省属在谷单位、县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驻谷部队、国有及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的单位和个人捐赠活动,由所在单位组织,并将其所捐款项于8月28日前集中送缴或汇款至县慈善会。 乡镇、开发区所辖范围内单位和个人捐赠活动,由所在地政府组织,所捐款项由所在地慈善分会代收并于8月28日前集中汇缴至县慈善会统筹安排使用。 社会其他捐赠者,可汇款或直接到县慈善会捐赠,也可联系县慈善会派员上门接受捐赠。 四、资金用途 本次活动所捐赠的资金,主要用于全县精准扶贫脱贫攻坚、贫困乡村基层组织建设、美丽乡村建设、贫困地区乡镇福利院环境改善项目,以及特殊困难家庭和留守困境儿童及老人的关爱等领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捐赠款,不得提取任何费用。具体使用方案由县慈善会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资金使用情况要及时通过媒体和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 五、有关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要把组织好慈善一日捐活动作为支持脱贫攻坚的具体行动来抓,明确专人负责,认真抓好落实。各级领导和党员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与捐赠活动,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精心组织实施。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要组织好本地、本部门的捐赠活动。县直机关工委要积极组织县直单位参与,县工商联要鼓励民营企业和各行业协会参与,社会团体要发动本行业、本社团参与。各乡镇、开发区和县直各部门一起行动起来,号召社会各界涌跃参加捐赠活动。 广泛宣传推动。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及时报道捐赠中的先进典型,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活动结束后,县慈善会将会同有关部门,对捐赠活动中的突出贡献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表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330de02f80f76c66137ee06eff9aef8951e488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