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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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意见



制定机关 公布日期 施行日期 文号 主题类别 效力等级 时效性



2020.04.02 2020.04.02

管辖 地方司法文件 现行有效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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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工作,深化服务法治政府建设、优化法治营商环境、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等工作,推动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向纵深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盐城建设作出更大的积极贡献。经研究,盐都法院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化行政争议多元化解

1、完善综合调处机制。全面落实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市中院出台的《关于多元化解重大行政争议的实施意见》,积极探索构建行政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诉讼有机衔接的行政争议多元化解机制,不断提升纠纷化解的实际效果。落实重大行政案件报告制度,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和上级法院支持,充分借助党委政府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协调优势,推动综合调处从诉中向诉前延伸、从单一向复合延伸、从“一案一调”向示范调处延伸,合力化解重大行政争议纠纷。

2、完善双向指导机制。定期开展“法治讲座进机关”活动,通过线上辅导和线下研判等方式,开展系列法治讲座,对行政行为中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针对性剖析并作出防范提示,对可能引发行政诉讼的矛盾进行专题会商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依法释明力度,落实专门法官对诉讼材料进行审查,通过电话沟通、发书面释明函等方式,引导当事人明确诉求或选择更加有利的维权途径。

3、完善多维联动机制。推动在管辖片区设立行政争议调处中心,与管辖片区法院协调设立行政争议调处点,形成“行政争议调处中心+行政争议调处点+管辖法院定期巡回调解”的行政争议调处格局,为实质


性化解行政争议提供有力保障。建立“1+6+N1名法官、6个管辖片区政府法制部门和案涉行政机关、专业律师、行业协会等力量)联动机制,充分发挥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人员的特长,共同做好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工作。

4完善跟踪息访机制。对于诉讼后形成的重大涉诉信访案件,积极争取当地政府支持,依靠争议机关、复议机关、信访部门等多方力量,综合运用政治、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联合地方政府开展定期回访及心理疏导工作,全力做好息诉稳控工作。对于因政策变化、历史遗留等问题导致当事人实质权益受损,通过诉讼或协调仍然无法实现其诉求的,根据司法救助的相关规定,给予当事人相应的司法救助。 二、深化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

5、强化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围绕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100%、出声答辩100%的“双百”目标,大力倡导和推动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参与案件协调工作,做到开庭必出庭,出庭必发声。建立排期必通知、庭前必明确、月度必通报机制,每周在微信群中公告庭审安排,庭前三天联系明确出庭行政机关负责人信息,每月将出庭出声情况书面通报辖区政府法制部门,确保出庭出声出效果真正落到实处。

6、强化联席会议互动交流。建立健全与管辖片区政府行政复议与行政审判联席会议机制,通报、交流有关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和行政审判相关联的工作情况。深入运用网上视频等方式,常态召开管辖片区行政审判工作联席会议,共同学习最新法律法规,针对行政执法中存在的容易形成行政争议的普遍性、苗头性问题进行专题探讨,源头预防和化解行政争议。

7、强化典型案件庭审观摩。放大“百名领导干部观庭审”活动效应,开展“千名干部观庭审”行动,选取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到管辖片区组织公开庭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政府法制部门、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旁听庭审,切实引导行政机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证据收集固定意识,不断提升执法及应诉能力。

8、强化司法建议规范指引。加大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力度,依法对行政机关违法行为予以纠正,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指引,切实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加强司法裁判对行政执法的引导规范作用,对判决行政机关败诉的案件,逐案向被诉行政机关发送司法建议,增强“判决一案,影响一片”的实效。 三、深化行政审判方式改革

9、加强利民诉讼服务。打造行政审判“跨域诉讼服务+智慧诉讼服务”新模式,为异地行政案件相对人提供“家门口”诉讼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深度应用互联网法庭、江苏微解纷、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常态开展网上开庭、线上调解等活动,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坚持诉权保护与依法规制滥诉行为并举,建立案件警示甄别机制,加大立案审查、书面释明力度,引导当事人依法正确行使诉权。 10、加强案件繁简分流。进一步确立“减不必要程序,不减当事人权利、不减审查力度、不减案件质量”的审理基本原则,强化对当事人诉讼权利的保护以及对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审查,提高简易程序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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