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类会计档案保管期限 一、永久保管的会计档案 1.营业机构决算报表及支行汇总全辖的决算报表.附表及决算分析资料(包括资产欠债表.业务状况表.损益表.财务收支变更表.利润分派表等); 2.资本金、股金及股权明细; 3.挂失申请书、记录簿和补发凭单收据 ; 4.会计档案保管、调阅记录簿及销毁清册; 5.会计人员及会计档案移交记录簿; 6.存、贷款开销户记录; 7.机构变更交接清册; 8.衡宇购建的契据(包括土地证、基建批准书、完工报告、购建衡宇契约、征税收据和公证书等); 9.有权机关查询、冻结及扣划书及记录簿; 10.账销案存清单及资料(含呆账.坏账核销资料); 11.印章保管利用记录簿、重要物品交接记录簿.柜员记录簿; 12.应永久保管的其他会计资料; 二、保管十五年的会计档案 1.会计凭证及附件; 2.总账及明细核算资料; 3.中期财务会计报告; 4.银行结算账户档案资料; 5.反洗钱大额和可疑交易报告记录; 6.重要空白凭证记录簿、有价单证记录簿、过失处置记录簿、托收结算凭证记录簿、抵(质)押物品管理记录簿; 7.其他应保管1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三、保管5年的会计档案 1.下级机构上报的财务会计报告; 2.行内、联行往来核算资料; 3.密押表利用、保管记录; 4.对账回单; 5.已处置固定资产卡片; 6.信用站的交账清单(册); 7.检查人员工作记录、库存现金记录簿、查询查复记录簿、结算单据签收记录簿、没收假币记录簿、应收未收利息记录簿、银行单据签发记录簿、上门收款收单记录簿; 8.应保管5年的其他会计资料 四、保管3年的会计档案 1.日报表;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5e33ef65d0e7cd184254b35eefdc8d377ee14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