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八字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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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教学八字宪法

语文教学八字宪法”是我国现代语文教育家黎锦熙提出的语文教学理念,包括“项目”“程序”“方法”“效率”八个字。

“项目”是指教学内容,包括“阅读”“写作”“说话”“写字”四个方面,主张语文教学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阅读、写作、口语表达和书写能力。

“程序”是指教学步骤,包括“预习”“整理”“练习”“发展”四个环节,主张语文教学应该按照一定的步骤和顺序进行,让学生逐步掌握语文知识和技能。

“方法”是指教学方法,包括“自动”“自主”“自得”三个原则,主张语文教学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让学生在学习中主动探索、发现和体验。

“效率”是指教学效果,主张语文教学应该注重提高教学效率,让学生在有限的时间内获得更多的语文知识和技能。

语文教学八字宪法”强调了语文教学的系统性、科学性和实效性,对我国现代语文教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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