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审计机构快点出审计报告的函 公司存在直接退市的风险,并建议公司另行聘请其他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如不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经审计的2021年度报告,将触及财务类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终止上市。上述情况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明确要求如下。 一、请公司根据联创立信来函内容和公司实际情况,充分提示公司股票存在的退市风险。 二、公司如未在2022年4月30日前披露2021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于法定期间届满的次一交易日停牌,本所将在15个交易日内 作出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请公司在4月30日前充分提示股票将可能在4月30日后停牌,并可能被终止上市,提醒投资者理性交易。公司股票可能被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管理二部 二〇二二年四月 附件: 无法在2022年4月30日前出具2021年度审计报告的函 新疆同济堂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贵公司2022年4月5日与本所签订的2021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聘请本所对贵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进行审计,上述委托审计事项尚需贵公司股东大会通过。根据上述业务约定书约定,本所出具贵公司2021年度审计报告时间为2022年6月25日前。为了不使投资者和监管机关产生误导,我所函告贵公司,因国内疫情的出行限制和审计时间太短的原因,本所不能在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全部审计工作并出具审计报告,如继续聘请本所,公司存在不能如期公告年度报告导致直接退市的情形。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754cf3b01020740be1e650e52ea551810a6c9e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