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票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为了更好地加强发票的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税务机关制定的发票管理规定,结合企业各自的实际情况,都会制定相应的发票管理制度: 一、发票领购 发票领购由专人负责,持"办税员证";填制准确、完整并加盖公章的"购领发票申请单"及尚未缴销的旧发票,根据实际需要的种类、数量领购。 二、发票保管 (一)必须选择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发票存放场所,并按照档案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存放。 (二)必须按照规定认真填制"购领发票申请单"、"发票使用明细表"、"发票领用存月报表"。 (三)不得丢失、损(撕)毁发票。如果发生丢失,必须于丢失的当天书面报告税务局,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四)发票的基本联次(存根联、发票联、抵扣联、记帐联)及相关资料(上述4表单)必须保存5年以上,保存期满经税务机关检查后方可销毁。 三、发票使用 (一)发票领用时加盖"发票专用章"。 (二)开具的发票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字迹清楚。 2、不得涂改。 3、项目填写齐全,单位名称必须填写详细,不得简写。如果单位名称较长,可在"名称栏"分上下两行填写,必要时可划出该栏的上下横线。 4、票、物相符,开广州发票,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5、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代理开发票。如填写有误,应另行开具。错票必须一式几联同时作废,注明"误填作废"字样,并将作废发票的所有联次全部保存在发票原有位置。如发票开具后因购货方不索取而成为废票的,也按填写有误处理。 6、小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大写合计数前用""符封顶。 7、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8、在发票联左下方加盖"发票专用章",印制清晰、完整。 9、购货单位与付款单位必须一致。 10、劳务名称仅限营业执照上注明的经营范围。 11、按规定时限开具发票。 (1)采用预收货款、托收承付、委托银行收款结算方式的,为劳务提供的当天。 (2)劳务和款项同时发生的,为收到货款的当天。 (3)采用赊销、分期付款结算方式的,为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4)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为收到委托人送交的代销清单的当天。 12、发票顺序依次填开,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13、未经批准,不得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开东莞发票。 14、不得私自印制、借用、转借、转让、虚开或替其他单位或个人开发票。 15、开具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或销售折让的会计处理: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2b06da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379bf9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