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道德与法治培训心得体会教师篇 小学道德与法治培训心得体会【教师篇】 教育部近日发布通知称,从2016年起,将义务教育小学和初中起始年级“品德与生活”“思想品德”教材名称统一更改为“道德与法治”。 这一决定是为了响应和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的要求,强化中小学法治教育。相信教材更名之后,教育部还将推出更多的计划来推动中小学法治课程的建设和落实。 未成年人犯罪、校园伤害案件频发,早已引发公众对中小学法治教育的质疑和批评,加强法治教育的呼声日益高亢。但是,中小学校依然痛感无法施展拳脚,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在思想认识和课程意识上不够重视。二是缺乏法治教育专业教材,学校在校本课程建设上只愿意将精力花在考试科目上。即使学校有心开展法治教育,也常常感到力不从心。 因此,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更名,为中小学法制教育开了一个好头。让我们走进学校,听听他们的声音。 现状:法制教育不被重视 现在,未成年人的犯罪率逐年上升,并且恶意犯罪的情况也有抬头的趋势,这和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相对欠缺有着直接的关系,而学校又是未成年人学习知识的第一阵地,加强学校的法制教育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最好办法。那么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现状如何呢?让我们跟随昌邑市都昌后伍塔小学的刘来国老师来做一下具体深入的了解: 首先,教育部门缺乏对学校法制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法制教育流于形式化。 学校是青少年法制教育的主阵地,但在学校教育中,与其他课程相比,法制教育仍然得不到足够的重视。这一点从现行教材的设置便可看出,在现行的教材中,只有初中二年级一门法律基础课,而小学六年和其他阶段的教学几乎没有任何法律课的设置,或者仅仅流于形式,半年上一次法制课。虽然有些学校领导自己也认为法制教育非常重要,但也感到无奈,因为法制教育没有纳入教学大纲,在课程安排上,重视程度上还不够。所以教育主管部门应重视学校法制教育的重要性,应该认识到加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不是可有可无,而是必不可少。 其次,任课教师水平参差不齐,教师队伍缺乏专业化,学生积极性不高。 目前绝大多数学校的法制课教师基本上是由思想品德政治课教师兼任,个别学校是由班主任或校长兼任。现在的法律课教师多为带班上来的政治教师,其中很多教师可能从来都没有接触过法律,自身的法律意识和教学方法存在着一定的欠缺,导致很多教师只能照本宣科,进行填鸭式教学,遇到实际问题,就显得束手无策,甚至解答不了学生生活中遇到的问题,教学质量大打折扣,课堂缺乏案例教学和课堂的灵活性,使法律课成了纯粹的'知识讲授课,学生没有任何积极性可言。有的学校虽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或兼职法律教师,但因受课程安排和兼职教师时间、精力有限的制约,不能满足实际需要。 第三,标准不一,教学内容缺乏规范化。 具体表现在时间上,没有确定统一的法制课时,有的安排自习课,有的挤占政治课一点时间,有的甚至没有安排法制课。即使安排上法制课,在时间安排上也往往视情而定。目前尚缺乏成套统一的教材,除了初中开设的《思想政治》(内含少量法律知识)外,小学和高中均无法制教育正式教材,因而使小学、高中甚至大学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 第四,职责不清,教育管理缺乏整体化。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85ab0a06a1b0717fd5360cba1aa81145318f0f.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