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工程例会制度 1、监理例会是履约各方沟通状况、沟通信息、协调处理、讨论解决合同履行中存在的各方面问题的主要协调方式。 2、在施工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总监理工程师定期组织与主持由合同各方代表参与的监理例会。 3、监理例会定期组织召开,每周一次。 4、监理例会参与单位及人员: (1)总监理工程师及其安排的有关监理人员。 (2)承包单位工程经理、技术负责人及有关专业人员。 (3)建立单位驻工地代表。 (4)依据会议议题需要邀请的其它有关单位及人员。 5、会议主要内容: (1)检查上次会议间议事项的落实状况,分析未完事项的缘由。 (2)检查施工进度打算的完成状况,分析施工进度滞后的缘由。 (3)确定下一阶段进度目标,讨论、落实承包单位实现进度目标的措施。 (4)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给状况及存在的质量问题和改良要求。 (5)工程质量和技术方面的有关问题,明确主要改良措施。 (6)分包单位的治理及协调问题。 (7)工程变更的主要问题。 (8)工程量核定及工程款支付中的有关问题。 (9)违约、争议、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意向及处理状况。 (10)其它有关事项。 6、工程监理部应准时收集、汇总有关状况,为开好例会做好预备工作。 (1)了解上次会议的决议落实状况和存在的问题。 (2)预备会议资料,确定有关事项的处理原则和方案。 (3)与有关各方通报状况、交换意见,催促其做好会议预备。 7、会议纪要的整理 (1)监理例会由总监理工程师指定的监理人员记录。 (2)会议纪要主要内容: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与会人员单位、姓名、职务;会议的主要内容、决议事项及其负责落实单位、负责人和时限要求。 (3)会议纪要的审签、打印和发送;会议纪要内容精确照实、简明扼要;会议纪要需经总监理工程师批阅、与会人单位代表会签;会议纪要印发至合同有关各方并应有签收手续。 8、会议纪要中的决议事项,有关各方应在商定的时限内落实。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af4a44c9aedd3383c4bb4cf7ec4afe04a1b1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