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例会制度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进度管理、平安管理,标准例会操作流程,制定本 制度。 一、根据实际情况,工程例会采用定期周例会形式,时间定于工程首次 例会完毕后的周五下午三点。 工程例会由在建工程监理主持, 工程例会地点: 总包单位会议室。 二、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需要召开工程及各工程组 专题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相关问题。 三、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 会。到会及会议制度如下: 1、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迟到,罚款 xxx 元/人次;迟到 30 分钟视为旷会处 理,罚款 xxx 元/ 人次;未经请假或请假未经建立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 罚款 xxx 元/人次;中途更换负责人未经建立单位批准的视为矿会,罚款 人次。 2、监理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到达 3 次以上,那么视为监理单位不作为, xxx 元 / 建立单位将拒绝支付监理费。 3、总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到达 3 次以上, 那么视为未能履行总包单 位相关职责,建立单位将拒绝支付所有工程总包管理费,因此造成的工期延 误将由总包单位承当所有责任。 4、甲方指定分包单位相关参会人员矿会到达 3 次以上, 那么视为该分包 已无任何问题需要相关单位协调处理,所有问题该分包自行解决,如不能履 行合同,因此产生的违约责任由该分包承当。 5、会议期间各参会人员手机一律调为静音或震动状态, 造成严重干扰会 议正常进展的,罚款 xxx 元/次。 以上罚款,相关单位应于 3 日内上交建立单位,否那么将双倍从该单位 合同应付款中扣除。 以上所罚款款项将作为卫生环境及文明施工基金应用于 整个小区工程或局部奖励及会一贯较好的单位或个人。 四、例会参加人员 〔一〕、建立方:专业工程师、预算工程师 〔二〕、监理方:在建工程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 〔三〕、总包单位:工程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平安负责人。 〔四〕、甲方指定分包单位:各分包工程负责人。 另外,可根据具体问题扩大参加例会人员参加范围。 五、例会内容 〔一〕总包单位汇报内容: 1、 总结汇报本周工程进展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平安及文明施工情况 及施工中需协调处理的各种技术等问题。 2、汇报下一周工程方案情况。并在会后将下周进度方案提交监理单位。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需要建立单位、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二〕甲方指定分包单位汇报内容: 1、本周施工情况,质量控制情况及施工中需协调处理的各种问题。 2、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09d7d61c497302768e9951e79b89680203d86b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