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本级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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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本级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征收标

准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琼府[2007]51 【发布部门】海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7.07.23 【实施日期】2007.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对污染环境的建设项目

管理的通知》等43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海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本级社会补充医疗保险费征收标准的通知

(琼府〔200751号)



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根据《海南省社会补充医疗保险办法 》(琼府〔200158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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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8ca7001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433640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