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用金管理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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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备用金使用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使用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部门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财务部2000元,行政部3000元,采购部5000元。特殊情况,需由部门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岳阳市君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017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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