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志摩的爱情观 徐志摩的爱情观分析 "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如此而已。" 这是徐志摩回复恩师梁启超的信中的一句话,从中可以看出他把爱情甚至生活太过于诗化了,他总将一切都想像得太过于完美。而且是个很随性的人,感性判断占性格的多数~ 1915年夏,徐志摩与张幼仪因“媒妁之命,受之于父母”结合在一起,1918年生育一子阿欢,之后徐志摩离家而去了英国。1920年,张幼仪到英国与徐志摩在一起生活,1922年张幼仪再次怀孕,而在此期间徐志摩已于林徽因相识,徐志摩被林徽因的才华与美丽所吸引不惜与张幼仪离婚,张幼仪毅然同意离婚,此时小儿子彼得正嗷嗷待乳。然而正当徐志摩以为可以顺其自然和林徽因在一起时,林徽因却选择了离开,不知是为反对婚姻包办制度还是为了表白真心,徐志摩竟将自己与张幼仪的离婚以通告的形式广而告之,但终究还是没有结果。不久后,徐志摩回到北京遇到了生命中的第三个女人陆小曼,陆小曼已结婚,丈夫是当时在政坛享有一定名望的王庚,王庚因公务常住于哈尔滨,而陆小曼则喜欢住在北京。一次偶然的机会,两人相识,初见陆小曼,徐志摩便被这个少妇所倾倒,而陆小曼也被眼前这个唯一能读懂她的心的男人所震惊。一个才子,一个佳人,不久就摩擦出了爱情火花。经过复杂的纠葛,1925年底,王庚和陆小曼终于离婚,而后徐志摩又设法说服父母,完成他们提出的苛刻的条件后于1926年与陆小曼结婚。时隔两年,1928年春,林徽因与和她青梅竹马的梁思成喜结连理,这后来成为中国建筑界的一段美谈。而被徐志摩抛弃的张幼仪却在经历感情波折后,越发成熟,坚强。 其实作为旧时代女性中佼佼者的张幼仪,她在感情上的失败是其命运的必然结果。一方面,徐志摩早期接受西方资产阶级民主、自由文化的影响,而这种影响造 就了他对爱情的观念是:婚姻必须产生在自由的基础上。正像后来他在和张幼仪离婚时说的那样:“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这和当时封建社会包办婚姻完全是相对立的,因此,尽管张幼仪的确算是那个时代的优秀女性,但封建包办的产物必然与徐志摩的爱情观相冲突,这就为他们的婚姻失败埋下了伏笔。另一方面,张幼仪的性格与徐志摩的才气格格不入,张幼仪沉默坚毅,行为举止端庄,而徐志摩才华横溢,自由不拘,这两个性格不同,甚至某方面对立的人在一起能长久才算是怪事,因此,只能怪造化弄人。对于张幼仪对徐志摩的深情,我们只能留下一声叹息,毕竟感情自古多无情,难耐造化巧弄人。 正像那本写张幼仪与徐志摩的《小脚与西服》书中所说,天足的张幼仪因为没有接受过西方教育在徐志摩眼里永远是“小脚”,而徐志摩顺从家中的权威,娶自己不爱的幼仪,把她看成是传统女人;要离婚,却还处处想要幼仪作徐家的媳妇,在他洋里洋气地与英国诗人吟游的“西服”里,“小脚”实在是太明显了。 当他爱上一个人而因为某种原因不能走到一起时,他不会表现很长时间的悲观失意,如果人生是一个个站台组成的旅途,那么在这一站就当是小站的转站,他会继续寻访下一站的风景,张幼仪的下一站他果然遇到了林觉民之唯一爱女林徽因,当互相钟情的此时,做为梁启超弟子的他----又怎能面对师傅的长子已早和林徽英已定下的婚约。所以当梁父写信给国外留洋的林让她自己自愿选择时,当林最后选择思成时,徐并没表现太多,直到下一站遇到才女陆小曼,每一站不管是好还是坏,他都能坦然接受,满怀热情的寻觅。不像一些名人为一段爱失败会好长时间甚至一生都不能自拔出来。 徐志摩认为“真生命必自奋斗自求得来,真幸福亦必自奋斗乍求得来!真恋爱亦必自奋斗自求得来。”并认为要彼此新生人格,止绝痛苦,唯自由离婚。终于,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7399d9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9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