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场所无偿使用证明 篇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申请注册登记的 ,住所(经营场所)位于 ,产权属 所有,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为非住宅用房,其房产属于: □ 自有产权 □ 租赁使用 □ 无偿使用 产权所有人盖章签字: 年 月 日 证明单位意见: 上述证明中所载内容属实。 (盖章) 年 月 日 备注:1、自有房产提交产权证复印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以及出租方的房产证复印件;无偿使用房屋提交房产所有人同意无偿使用的说明及产权证复印件。 2、未取得房产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骏工验收证明、购房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 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乡、镇政府证明; 出租方为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提交宾馆、饭店、有形市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产权所有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产权所有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篇二:无偿使用证明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范本 无偿使用证明 兹有场所坐落于__________________,该住所为_________________公司所有,现本公司将其无偿提供给____________________司作为注册场所(仅为注 第 1 页 共 3 页 册用),使用期限至2022年9月30日。 特此证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二日 住所(营业场所)使用证明 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____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拟设立(变更)的住所(营业场所)位于 _________________ ,该场所为_______________ 所有,面积 _ 平方米,系________________租用(借用、自有),_______________(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名称)对该场所具有使用权,可作为该企业(个体工商户)的住所(营业场所)。 (注:该证明仅供办理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住所、营业场所登记之用。) 证明单位: 2022年4月22日 篇三: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兹有位于(详细地址) 的建筑物,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其产权属于 (企业或个人名称)所有。经核实,该建筑物用地手续合法,用地场所为 (工业或商业)用 途,与该地块的土地使用用途一致,同意该场所作(经营项目名称)生产经营用途。 特此证明 (公章) 年月 日 备注: 1、证明单位可以是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其有关部门、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如工业园区、科技园区管委会)、村委会(社区居委会)。 2、根据《顺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土地执法共同责任制的》(顺府办发〔2022〕160 号)规定,该场所使用证明作为向环境运输和城市管 第 2 页 共 3 页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99189829d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