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成人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的要求 一、授予学位的条件: 1、课程考试成绩(公共课、基础课、专业主干课):自考生课程考试成绩全部合格,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毕业生课程考试成绩≥75分; 2、学位课程考试成绩(一门专业基础课、两门专业课):自学考试学位课程平均成绩≥7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65分; 其它类成人教育(夜大、函授、电大、网络等)本科毕业生学位课程成绩≥75分。 3、 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的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 (1)学位申请者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省组织的成人学士学位外语考试且成绩合格(英语专业考第二外语); (2)非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全国大学英语四级、六级考试成绩合格、或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成绩合格; (3)英语专业本科生在籍学习期间参加专业英语四级、专业日语一级考试且成绩合格。 外语成绩有效期为学生在籍学习期间。 二、申请学位需提供的材料: 1、填写《学位申请与审批表》, 2、毕业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四级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参加学位外语考试的无此项), 5、自学考试社会考生需提供考试院出具的成绩证明, 6、两寸蓝底彩色照片一张。 7、电子照片,规格为150╳210像素,以身份证号为文件名(自考长线无此项)。 三、申请学位的时间: 1、网络、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助学班、自考衔接班、自考网络注册班毕业生领到毕业证后即在所属学院提出学位申请,12月毕业的学生在1、2月份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7、8月份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2、自学考试面向社会开考专业12月毕业的学生在次年6月中旬(毕业论文报名时间)申请,6月份毕业的学生在当年9月9、10日申请,过时不再受理; 四、往届生不补授学位。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bae597733d4b14e852468c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