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读书杂志·汉书杂志》“庸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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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读书杂志·汉书杂志》庸身

作者:刘精盛

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6年第06

[摘要] 该文以语言的社会性为尺度,从训诂、语法、校勘等角度权衡,对王念孙《读书杂志》庸身条以及杨树达、吴蕴慧的解释提出了异议,阐释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读书杂志》;《汉书》;训诂;校勘

《汉书·武五子传》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师古注:言死当自去,不如他徭役得雇庸自代也。王念孙案:庸用古字通,言死不得取代,当以身自往也。如师古说,则当以以死不得取代庸为句,大为不词矣。(见《读书杂志》第330页)。关于这一条,杨树达的《汉书窥管》提出异议,吴蕴慧在《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发表《〈读书杂志·汉书杂志〉训诂二则》对王念孙和杨树达说皆提出了异议,笔者认为,王、杨两位前辈的说法值得商榷,但吴的批评未言中要害,提出的新看法仍然值得商榷。

对于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这个诗句句意的理解,诸家并无实质不同,言人固有一死,死是自然规律,不可避免,没有人可以代替,如吴蕴慧所引《大目于连冥间救母变文》上说的:我等生时多造罪,今日辛苦方始悔。纵令妻妾满山川,谁肯死来相替代,但说到断句以及对庸身的理解,就存在争议了。吴按:王念孙所说不确。代庸指受雇佣的人。引申指替身。字。该句句读当为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即常言所说死是任何人取代不了的。首先,笔者认为,吴说“‘代庸指受雇佣的人有问题,根据现在的工具书可知,古代他书不见代庸这个词,王力先生在《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册《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第333页)一文中指出:语言是社会的产物,词的意义是被社会制约着的……如果某词只在一部书中具有某种意义,同时代的其它书中并不使用这种意义,那么这种意义是可怀疑的……如果我们的词语解释只在这处解得通,在别的书上再也找不能同样的意义,那末,这种解释一定不符合语言事实。所以,我颇怀疑代庸为一个词的说法,进而怀疑这句诗文字上有错讹。其次,吴引申为替身这句话有画蛇添足的嫌疑,辞书庸字无替身这一义项,雇人代自己去死,这个被雇佣者自然是替身,无庸缀言,所以我们至多说代庸替身的临时义,辞书是不必为这个词立这一义项的,从词语训释的角度、从对译的角度,把代庸解为替身解释是不妥的,如果串讲时再用替身一词申明其说倒无可厚非。其次,吴认为王说不确,未提供理由。笔者认为,王念孙虽然提供了的证据,古代汉语也确实常见,但此处若从王说,句子似乎显得残缺,语意不完,如果王说正确,原文当云:死不得以人取代,庸身自逝。更何况,庸,以也,字只能理解为名词,指身子,则庸身诗句中岂非显得多余?其次,吴把诗句断为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那么,身自逝怎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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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树达《汉书窥管》(第485页)曰:《方言》:庸、次、侹、更、佚,代

也。’‘’‘同义,故得连文。代庸亦可倒云庸代。《盐铁论·禁耕篇》云:责取庸代,是也。颜云雇庸自代,非是……‘取庸为汉人恒语,本文云取代庸,犹诸书云取庸也。颜于代庸断句是矣,不知’‘同义,以雇庸自代为释,则非是。王以字下属,尤失之。 吴按:杨树达所说不确。其一,若代庸同义连文,文当言死不得取代’‘死不得取庸死不得代庸,无庸更言取代庸。其二,杨氏所举之例中均不为代义。

精盛按:吴的其一之评不确,窃以为她对杨氏之说有误解。杨氏言代庸同义连文,并不等于代、庸皆为动词用法,尽管在历史文献中,二字确实有动词义用法的例子。杨氏言:“‘取代庸,犹诸书云取庸,言下之意,代庸也,单言用庸字,复合构词则为代庸庸代,被雇佣者是代人做事的,杨氏是在这个意义上阐释代庸庸代的造词理据,字的义的引申理据。理论上代庸庸代可以成为等词,指雇佣者,实际上历史文献中是否有这两个词,还得提供几个具体的文献用例。我认为,吴的新说与杨氏说基本上是一样的。如果要指出杨氏说的不确,只能用语言的社会性这一尺度来衡量。笔者认为庸代没有凝固成词,杨氏所引《盐铁论》责取庸代可以理解为责令取庸以代代庸”“庸代非词,故《汉语大词典》未予收录。庸指受雇佣的劳动者,《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汉语大词典》1970页)。”“取庸买庸,庸是傭(简化字为佣)的古字,庸,庸者,庸夫,即雇佣工,诸家无歧异。取庸,师古言雇庸是也,尽管买、取并不是同义词,但用在这样的具体语言环境中,他们的临时义是一样的,如果把理解为取代则有望文生训之嫌,这正是王念孙误释的主要原因。《辞源》取庸,雇傭工。《商君书·恳令》: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见缮。’”这里字释字,是动词。至于吴的其二说杨氏所举皆无,是正确的,不过,如上所述,杨氏的用意不是说明义,而是说明设有取庸之说,取代庸取庸也。取庸已见于先秦,《管子·治国》《淮南子·称训》(见《汉语大词典》第1109页)已有用例。

根据师古雇庸自代的注释所透露的信息,笔者认为这句诗《汉书》原文可能是死不得取庸代身(己)逝,言死不得雇庸夫代己往也。这样理解,句子才象诗句,否则显得太不简洁了。杨氏认为代庸庸代是对的,只是不必以为是一个词,因为很可能并非作者的原意,而是后世因受字的影响,以为取代的意思而误倒其文(不一定是有意为之,很可能是抄书者受取、代是一对同义词或当时口语有取代这一个词的影响而错乱其文)。其实,上古书面语不见有取代这个双音节词。

笔者认为身自有一字为后人所增,字为衍文的可能性大。师古自代代身也。自代在语法结构上与自伐(犹自矜、自夸也)、自好(犹自爱)、自刭(犹自刎)、自杀、自贼(贼,残也,害也)、自许(犹自赏)、自恋、自律、自省等词一样,不同的是自代有成为一个词。《读书杂志》第537行己条评《晏子春秋·内篇上》:行己不顺,治事不公,不敢以莅众云:“‘行己,本作身行。此后人习闻行己之语,而罕见身行之文,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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