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谈《读书杂志·汉书杂志》“庸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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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也谈《读书杂志·汉书杂志》“庸身”条 作者:刘精盛 来源:《现代语文(语言研究)》2006年第06期 [摘要] 该文以语言的社会性为尺度,从训诂、语法、校勘等角度权衡,对王念孙《读书杂志》“庸身”条以及杨树达、吴蕴慧的解释提出了异议,阐释了自己的看法。 [关键词]《读书杂志》;《汉书》;训诂;校勘 《汉书·武五子传》“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师古注:“言死当自去,不如他徭役得雇①庸自代也。”王念孙案:“庸用古字通②,言死不得取代,当以身自往也。如师古说,则当以‘以死不得取代庸’为句,大为不词矣。”(见《读书杂志》第330页)。关于这一条,杨树达的《汉书窥管》提出异议,吴蕴慧在《苏州职业大学学报》2005年第1期发表《〈读书杂志·汉书杂志〉训诂二则》对王念孙和杨树达说皆提出了异议,笔者认为,王、杨两位前辈的说法值得商榷,但吴的批评未言中要害,提出的新看法仍然值得商榷。 对于“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这个诗句句意的理解,诸家并无实质不同,言人固有一死,死是自然规律,不可避免,没有人可以代替,如吴蕴慧所引《大目于连冥间救母变文》上说的:“我等生时多造罪,今日辛苦方始悔。纵令妻妾满山川,谁肯死来相替代”,但说到断句以及对“庸身”的理解,就存在争议了。吴按:“王念孙所说不确。‘代庸’指受雇佣的人。引申指替身。‘庸’即‘佣’字。该句句读当为‘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即常言所说死是任何人取代不了的。”首先,笔者认为,吴说“‘代庸’指受雇佣的人”有问题,根据现在的工具书可知,古代他书不见有“代庸”这个词,王力先生在《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册《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第333页)一文中指出:“语言是社会的产物,词的意义是被社会制约着的……如果某词只在一部书中具有某种意义,同时代的其它书中并不使用这种意义,那么这种意义是可怀疑的……如果我们的词语解释只在这处解得通,在别的书上再也找不能同样的意义,那末,这种解释一定不符合语言事实。”所以,我颇怀疑“代庸”为一个词的说法,进而怀疑这句诗文字上有错讹。其次,吴“引申为替身”这句话有“画蛇添足”的嫌疑,辞书庸字无“替身”这一义项,雇人代自己去死,这个被雇佣者自然是替身,无庸缀言,所以我们至多说“代庸”或“庸”有“替身”的临时义,辞书是不必为这个词立这一义项的,从词语训释的角度、从对译的角度,把“代庸”或“庸”解为“替身”解释是不妥的,如果串讲时再用替身一词申明其说倒无可厚非。其次,吴认为王说不确,未提供理由。笔者认为,王念孙虽然提供了“庸”通“以”的证据,古代汉语“庸”通“以”也确实常见,但此处若从王说,句子似乎显得残缺,语意不完,如果王说正确,原文当云:“死不得以人取代,庸身自逝”。更何况,庸,以也,“身”字只能理解为名词,指身子,则“庸身”在诗句中岂非显得多余?其次,吴把诗句断为“死不得取代庸,身自逝”,那么,“身自逝”怎么理解。 龙源期刊网 http://www.qikan.com.cn 杨树达《汉书窥管》(第485页)曰:“《方言》:‘庸、次、侹、更、佚,代也。’‘代’‘庸’同义,故得连文。‘代庸’亦可倒云‘庸代’。《盐铁论·禁耕篇》云:‘责取庸代’,是也。颜云‘雇庸自代’,非是……‘取庸’为汉人恒语,本文云‘取代庸’,犹诸书云‘取庸’也。颜于‘代庸’断句是矣,不知‘代’‘庸’同义,以‘雇庸自代’为释,则非是。王以‘庸’字下属,尤失之。” 吴按:“杨树达所说不确。其一,若‘代庸’同义连文,文当言‘死不得取代’‘死不得取庸’或‘死不得代庸’,无庸更言‘取代庸’。其二,杨氏所举之例中‘庸’均不为代义。” 精盛按:吴的“其一”之评不确,窃以为她对杨氏之说有误解。杨氏言“代庸”同义连文,并不等于代、庸皆为动词用法,尽管在历史文献中,二字确实有动词“代”义用法的例子。杨氏言:“‘取代庸’,犹诸书云‘取庸’也”,言下之意,“代庸”犹“庸”也,单言用庸字,复合构词则为“代庸”或“庸代”,被雇佣者是代人做事的,杨氏是在这个意义上阐释“代庸”或“庸代”的造词理据,“庸”字的“代”义的引申理据。理论上“代庸”或“庸代”可以成为等词,指雇佣者,实际上历史文献中是否有这两个词,还得提供几个具体的文献用例。我认为,吴的新说与杨氏说基本上是一样的。如果要指出杨氏说的不确,只能用语言的社会性这一尺度来衡量。笔者认为“庸代”没有凝固成词,杨氏所引《盐铁论》“责取庸代”可以理解为“责令取庸以代”。“代庸”“庸代”皆非词,故《汉语大词典》未予收录。庸指受雇佣的劳动者,《韩非子·五蠹》:“泽居苦水者,买庸而决窦(《汉语大词典》1970页)。”“取庸”犹“买庸”,庸是傭(简化字为佣)的古字,庸,庸者,庸夫,即雇佣工,诸家无歧异。“取庸”,师古言“雇庸”是也,尽管买、取并不是同义词,但用在这样的具体语言环境中,他们的临时义是一样的,如果把“取”理解为“取代”则有望文生训之嫌,这正是王念孙误释的主要原因。《辞源》“取庸,雇傭工。《商君书·恳令》:‘无得取庸,则大夫家长不见缮。’”这里“雇”字释“取”字,是动词。至于吴的“其二”说杨氏所举例“庸”皆无“代”义③,是正确的,不过,如上所述,杨氏的用意不是说明“庸”的“代”义,而是说明设有“取庸”之说,“取代庸”犹“取庸”也。“取庸”已见于先秦,《管子·治国》《淮南子·缪称训》”(见《汉语大词典》第1109页)已有用例。 根据师古“雇庸自代”的注释所透露的信息,笔者认为这句诗《汉书》原文可能是“死不得取庸代身(己)逝”,言死不得雇庸夫代己往也。这样理解,句子才象诗句,否则显得太不简洁了。杨氏认为“代庸”为“庸代”是对的,只是不必以为是一个词,因为很可能并非作者的原意,而是后世因受“取”字的影响,以为“取”是“取代”的意思而误倒其文(不一定是有意为之,很可能是抄书者受“取、代”是一对同义词或当时口语有取代这一个词的影响而错乱其文)。其实,上古书面语不见有“取代”这个双音节词。 笔者认为“身自”有一字为后人所增,“自”字为衍文的可能性大。师古“自代”释“代身”也。“自代”在语法结构上与自伐(犹自矜、自夸也)、自好(犹自爱)、自刭(犹自刎)、自杀、自贼(贼,残也,害也)、自许(犹自赏)、自恋、自律、自省等词一样,不同的是“自代”没有成为一个词。《读书杂志》第537页“行己”条评《晏子春秋·内篇上》:“行己不顺,治事不公,不敢以莅众”云:“‘行己’,本作‘身行’。此后人习闻‘行己’④之语,而罕见‘身行’之文,故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c42763856270722192e453610661ed9ad5155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