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社会的秩序演进——上海社科联2016年会青年论坛“民主、伦理与规范性”综述

时间:2022-04-10 02:20:12 阅读: 最新文章 文档下载
说明:文章内容仅供预览,部分内容可能不全。下载后的文档,内容与下面显示的完全一致。下载之前请确认下面内容是否您想要的,是否完整无缺。
转型社会的秩序演进——上海社科联2016年会青年论坛“民主、伦理与规范性”综

作者:于海燕

来源:《党政论坛》 2016年第23



2016925日,由上海市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主办,中共上海市委党校、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哲学研究中心联合承办的上海市社会科学界第十四届(2016年)学术年会暨青年论坛在上海成功召开。会议围绕“民主、伦理与规范性:转型社会的秩序演进”这一主题展开研讨。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哲学研究中心负责人王强主持此次会议并发表了主旨演讲。上海社会科学界联合会科研处处长胡贇、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主任张春美教授、中共上海市委党校科研处副处长陆怡清、中国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哲学研究》杂志社副研究员孟宪清、云南大学学报编辑部副教授张瑞臣出席会议并致辞。武汉大学哲学院副教授陈江进,中共上海市委党校哲学教研部副教授李育书、王强,上海社会科学院中马所副主任、研究员姜佑福,上海社会科学哲学所副研究员陈常燊以及复旦大学博士杨丽等先后作主题发言。综合他们的发言,要点如下。

一、从名词“民主”转变为动词“讲民主”

哲学需要厘清自己具体的概念领域,这就要求哲学不能单纯在

“民主”这一概念上做文章,无论道德哲学还是政治哲学所研究的都应当是“讲民主”这一问题,“讲

民主”实际上就是对民主所能够提供的合法性辩护。王强认为,哲学为民主辩护即无论民主好坏与否,都给出它之所以存在的理由和道理,而这一工作政治学和社会学都无法完成,必须交由哲学来做。这也是哲学为今天的民主乱象所能贡献的智慧。简单地肯定或否定民主都是武断的,简单地移植或复制西方民主也是不明智的,问题的关键是如何在中国文化土壤中“讲民主”。

“对于现代生活而言,一种民主的‘好生活’何以可能?‘讲民主’是一种道德要求,还是一种社会制度的设计;这种道德价值是普遍性的还是特殊性的,如何把这种民主化的价值要求作为生活经验在现实生活秩序体现出来。”这些问题在现代道德哲学与政治哲学的综合交叉发展中都具有重要意义与价值。而“民主”本身为何成为一种现代的伦理要求呢?简言之,这是出于一种政治合法性的辩护。在现代社会,任何一个国家若要为自身统治的合法性作出合理辩护,都必须从民主层面出发。民主作为一个概念,其内在地包含着伦理的要求,但是在这里伦理的要求并非一种至善论,而是现行民主制度对人性较小的要求。人作为理性的人实际上都在追求着自身利益,这是普遍合法的,但是关键在于每个人在追求个人利益之时,要以不妨碍他人的利益实现为前提。因而人不仅仅应当只是一个理性的人,还必须是一个具有换位思考能力的、合乎情理的人。陈江进指出,这就是

“讲民主”的现实性要求与哲学辩护之间的张力,“讲民主”必须要把民主根植于不同的国家历史文化背景之中,民主是实践哲学与行动哲学并要与民族化的伦常日用联系在一起,因而,“民主”如何“讲”,

是一个民族国家的制度实践与历史发展的结果。




姜佑福认为,这种“讲民主”对实践本身要做一个理论的把握,要求我们要有一种前逻辑的、前概念的或者前理论的本质之观。除了国家层面的民主化实践外,我们自身的民主化实践也带有文化结合的性质。因而,我们要在社会生活中把握文化结合断裂的程度,在思想中把握时代的问题,以此来实现理论与现实的和解。

二、防止讲民主的“好生活”变成“坏生活”

作为不能回避的问题,在“第

三波”民主之后,国际社会出现的种种民主乱象和思潮,都与“讲民

主”会带来不确定的后果息息相关。对此,王强认为,我们每一个人在讲民主的同时都有一个价值的期待即道德期待存在,期待什么?期待的是一种好的生活,能够通过讲民主达到这种好的生活。他指出,自己更倾向于把民主伦理置于道德哲学领域之中来谈论。在康德那里,人在做了应当做的事情之后,他对自己的哲学将有三个基本的逻辑判决,即我能够知道什么,我应当做什么,我可以期待什么。“讲民主”与“好生活”之间的逻辑关联就在于,“讲民主”指向带来“好生活”的期待,而这是一个道德期待。但是现实经验如利比亚的事实却表明,在“讲民主”之后并没有带来一种期待之中的

“好生活”。由此不难发现,“讲民主”和“好生活”之间的逻辑关联断裂了,讲民主不一定带来好的生活,讲民主也可能带来坏的生活。

李育书认为,意志概念历来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在近代政治哲学中,哲学家们开始以意志为基础来构建政治规范。但经验主义路径无法构建普遍的规范,卢梭与康德试图解决这个问题但并不成功。直到黑格尔,这个问题才得到了有效的解决。黑格尔对意志概念做出了规定,并深刻地批判了近代抽象意志基础上的政治学说。

国内现在有一些研究民主的学者,尤其是一些政治学学者表示,他们不赞成民主。这实际上是把民主矮化甚至丑化了。之所以这些国内学者不愿意“讲民主”,是因为他门认为“讲民主”之后不一定会带来“好生活”的状态。他们并不是认为“讲民主”本身不好,而是由于在“讲民主”的过程中间出现了问题。学者们不应该从简单的政治层面、操作层面对“讲民主”做一个程序规定,其切入点应当是

“讲民主”与“好生活”。因而,“讲民主”的道德哲学是对现代社会民主生活普遍性的价值要求也即道德辩护。在此,对其道德辩护分为两种:第一,要防止出现

“讲民主”的“坏生活”;第二,“讲民主”的“好生活”这种道德期待如何能够变为现实。

三、是民主出了问题,还是生活出了问题

当前我们在谈论民主时,或者说一个国家民主真正落地生根,就要注意两个方面:第一要防止出现“讲民主”的“坏生活”;第二,要把“讲民主”的“好生活”的这种道德期待变为现实。这就是转型社会的秩序重塑需要“讲民主”的智慧。实际上由于“讲民主”的道德哲学是防止“讲民主”带来坏的生活,而且几乎成了左右中国的价值观念,民主就是好的,但是“讲民主”之后可能会带来坏生活。但是如何防止“讲民主”的“坏生活”出现,同时“讲民主”的“好生活”如何由期待变成现实,这又需要我们做出什么样的判断。


王强表示,对此问题需要做一个解释或者做一个普遍能够适用中西方的道德哲学框架。而西方社会目前也已有许多关于“讲民主”的道德哲学探索,例如哈贝马斯、霍耐特、韦尔默等等。然而,如果说“讲民主”的道德哲学有两个关键词即民主和伦理,那么,为什么会出现了“讲民主”的“坏生活”?或者“讲民主”的“好生活”的期待为何落空了?西方社会可以从民主和伦理这两个词之中找到原因。哈贝马斯社会批判理论就认为讲民主但是最后没有带来好生活,却变成了坏生活,就是因为在民主设计上出现了问题,所以哈贝马斯包括现在的霍耐特,实际上提出了第三种民主。他们把自由主义民主和共和主义民主作为现代民主的两大形态,两种形态又分别形成了以威尔斯等为代表的自由主义和共和主义的社群理论,但是这两种民主理论都有各自的缺陷,所以在整个民主运行过程中间出现了问题。作为第三种民主,针对民主出现的问题,它试图在民主的程序设计上实现突破,因而提出了一种程序民主,这种程序民主实际上也是从康德那里学习来的。程序民主认为,通过它对民主的哲学概念的改造,可以改变现实社会、民主社会的困境。

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民主伦理就是要对社会秩序的重塑发生规范性功能。杨丽介绍了德国相关研究的最新成果,她指出规范性或规范秩序永远是我们研究的一个核心主题。规范在一般的规定当中,它是行动的实践理由,是提出有约束力的要求并使要求的接受者与履行与之相应的义务与行动动机。也就是说规范性或者规范作为一种无枷锁的约束,它依赖于人们的认同与接受并具有强制性。规范性的约束力来自于它的正当性;规范秩序是一种规范和价值的复合体;规范秩序的形成带来的是一个社会基本结构的合法化。

陈常燊认为,公民美德的发展是审议民主的副产品,因为审议民主一个最根本的要职在于追求政治的正当性,而政治正当性所强调的是合而不同,从政治正当性的角度来看,公民美德是审议民主的副产品,而不是审议民主的主体。因此,应当把民主政治与公民美德建设结合起来。

(作者单位:中共上海市委党校)

(责任编辑 力)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6a58d028f90242a8956bec0975f46526d3a73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