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土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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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土中国》读书笔记

作者介绍:

费孝通(1910-2005),字彝江。祖籍江苏吴江。1928年夏天毕业于苏州东吴大学第一附属高中,秋天入东吴大学医预科。1930年入燕京大学社会学系,获学士学位。1933年考入清华大学社会学及人类学系,获硕士学位。1936年秋入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攻读人类学,获哲学博士学位。1938年秋回国,任教于云南大学社会学系。1940-1945年任云南大学社会学系教授,并主持云南大学社会学系研究室工作。1945-1952年任清华大学副教务长、社会学教授。1952-1957任中央民族学院副院长、人类学教授。1980-1985年任中国社会科学社会学究所所长。1985年起任北京大学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所长、社会学人类学教授。作为社会活动家,曾担任民盟中央主席、全国政协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务。1980年接受国际应用人类学会颁发的马林诺斯基名誉奖;1981年获英国皇家人类学会颁发的赫胥黎奖章;1988年在联合国接受1988"大英百科全";1993年获日本亚洲文化奖;1994年接受菲律宾马克赛赛社区领袖奖。主要著作有《江村经济》《乡土中国》《乡土重建》《皇权与绅权》《民族与社会》《生育制度》《行行重行行》等。费孝通被誉为中国社会学和人类学的奠基人之一。20054242238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4岁。 写作背景:

《乡土中国》这本书是费孝通先生在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后期,根据他所讲“乡社会学”一课内容整理结集而成的,当时费孝通任西南联大教授,主讲“乡村社会学。当时费先生在大学中讲课,并不喜欢用现存的课本,而是利用和青年学生们的接触机会,探索一些他自己觉得有意义的课题。他借“乡村社会学”这讲台来追究中国乡村社会的特点。全书主体共十四篇文章站在上个世纪四年年代,了解了那时的作为中国基层社会的乡土中国。

同时,《乡土中国》的写作有着广深的学术背景,《乡土中国》是费孝通对中国进行社会结构分析的尝试,他试图在理论上总结并开导实地研究,以构建中国社会特有的乡土伦理体系。如果说《江村经济》侧重讨论社会制度变革,那么《乡土中国》则在探讨与之相匹配的社会道德。 内容简介

该书是由费孝通先生于上世纪四十年代在西南联大和云南大学所讲"乡村社会学"课程内容辑录而成。在此书中,作者用通俗、简洁的语言对中国的基层社会的主要特征进行了理论上的概述和分析,较为全面地展现了中国基层社会的面貌。这里讲的乡土中国,并不是具体的中国社会的素描,而是包含在具体的中国基层传统社会里的一种特具的体系,支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所想所悟:

1、农村乡土性的变化

作为一个土生土长的农村人,我对于费老所言的许多农村之事是相当感同身受的。靠种地谋生的人才明白泥土的可贵,在乡下,“土”是他们的命根,乡下人对于泥土感情之厚重,我亲眼见证过我的祖辈们是如何像照顾孩子一般呵护着养育他们的土地,而随着时间的发展,无论是乡下人对土地的感情还是对土地的使用甚至农村的人口流动状况,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费先生说过,以土为生的人,世代定居是常态,迁移是变态,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


死于斯的社会,常态的生活是终老是乡。现在这种情况也发生了很大的改变。 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体制的变更,农村的各方面都有很大的变化,首先是居住人口,约莫三十年前农村的人口比例并未过分失调,老中青的比例还算合理,现在,居住在村庄中的多为老幼,基本上劳动力还不算过弱的中年人或者是不上学的青年人都到城市里去打工了,有些人通过做生意或者是高考的的渠道出去,村子里现在就是一个老幼相守的格局,老一辈,即使无可奈何,也是习惯了自己的故土;幼的一辈,不过是暂时寄托在这里罢了,待到十五六岁,也就开始“东南飞”了。外出的人,有的寄希望于回家养老,所以一般都利用多年的积蓄,盖了个房子在村子里;还有一部分,尤其是80后的一代,已经连回家养老的念头都没有了,利用几代人的积蓄,在县城甚至在自己的镇上,买了套小小的住房,有的还只是可以住三十年的廉租房。乡下,已非生于斯、长于斯的格局了。 为劳力限制,村庄里的耕种方式这些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的耕种方式已经不能发挥土地的最大效用了,土地已经不能发挥其最大优势了,长此以往,农业将会面临凋零之势。

同时,在当今功利化的社会,提及对土地的感情,农村人盖是一辈不若一辈了,老年人对土地的感情多年依旧,很多中年人只是把土地当成经济来源的一种,一辈的已经很弱了,尤其是农村中的80后或者90后,没有多少人会把种地种田纳入今后的生活计划里了,多是希望通过上学打工等渠道离开村庄,在城市中夺得一席之地。

总而言是,现代城市的崛起,乡村的衰落是不争的事实,只是不知道这种对土地的感情及依赖的逐渐减弱是进步还是一种倒退。

2、差序格局、血缘地缘、自我主义交织下形成的特有的中国现象

在中国,有一种很奇特的社会现象,人们不管遇到什么事,首先现于脑海的不是在法制道德秩序下应该怎么处理,怎么去做,而是迅速拆解分析自己的社交圈子,看是否有攀关系讲交情把这件事办了的可能,以前对于这种社会现象不甚理解,在先继读了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和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后对这一现象有了深刻的理解。

因为彼此熟悉,在人们之间逐渐形成一个圈子,这个“圈子”可以是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也可以是一个村落,一条街道,依照熟悉的程度不同,以一个人为圆心,可以从里到外形成一个又一个的圈子,“一块石头丢在水面上所发生的一圈圈推出去的波纹”,人与人之间的亲疏远近就是在这波纹中排定的,这就是著名的“差序格局”理论。 一个差序格局的社会,是由无数私人关系搭成的网络,这网络的每一个结附着一种道德因素,因之,传统的道德里不另找出一个笼统性的道德观念来,所有的价值标准也不能超脱于差序的人伦而存在,中国的道德和法律,都因之得看所施的对象和自己的关系而加以程度上的收缩。

中国人在以自己做中心的社会关系网络中,逃不脱血缘和地缘的影响,而这种血缘与地缘的我们中华民族血缘、地域情结重,亲密的血缘关系限制若干社会生活,最重要的是冲突与竞争,亲属是自己人,从一个根本上长出来的枝条,原则上是应当痛痒相关,有无相通的,而且亲密的共同生活中各人互相依赖的地方是多方面和长期的,生活在这种地缘血缘关系中的人利益息息相关,所以在遇到事情与问题的时候会在不触犯法律而不顾秩序与公平与道德的情况下给予相关便利与特权。

其次,中国人口过多,社会资源短缺,“僧多粥少”,难免出现社会资源分配不均


的情况不争不抢不求人就没你的份儿。学生多,好学校少;病人多,好医院、好医生少;就业的多,岗位少;想当官的多,职位少;想挣高工资的多,钱少。而生活在普通阶层的人们,如果通过正常渠道接触不到优良的资源就只能在社交圈子里攀关系,讲交情,打通人脉,三兄六弟、七姑八姨、同学老乡、熟人圈子,凡是能沾点关系,碍于传统和血脉,在情理上理应施以援手。 在谈论中国传统社会的私的问题时,费孝通先生曾说过他经常觉得“中国传统社会里一个人为了自己可以牺牲家,为了家可以牺牲党,为了党可以牺牲国,为了国可以牺牲天下”,这句话我是不赞同的,林语堂先生的《吾国与吾民》中曾提到“一个家族,加以朋友,构成铜墙铁壁的堡垒,在其内部为最高的结合体,且彼此互助,对于外界则取冷待的消极反抗的态度,其结局,由于自然的发展,家族成为一座堡垒,在它的外面,一切的一切,都是合法的可掠夺物。“中国是一个个人主义的民族,他们系心于各自的家庭而不知有社会,此种只顾效忠家族的心理实为扩大的自私心理。

结合此二人的观点及中国的社会现象可得:中国人的确有很严重的自我主义倾向,但是中国人的家庭观念很深。自身利益与家庭利益之外皆是他人之事,与己无关,故而也不会将对自身行为对社会对他人的不良影响放在心上,将自身利益放在第一位,一切行为皆以自身方便为首,所以中国人占便宜、占上风、享特权的心态就比较重,遇事就想投机钻营。明明大大方方、堂堂正正摆在桌面按正常渠道和正规程序就能办的事,在占便宜占上风享特权心态的促使下,一遇事就千方百计找熟人、托关系,投机钻营走捷径占先机。 再加上攀关系讲交情这种践踏规则的成本低,“求”与“被求”都有好处得。同时,我们至今还没有真正跨入法治社会,各种法律、法规、政策、规则不仅缺乏刚性,而且不健全、不完善,还存有漏洞。更何况,规则在许多地方都能低成本地被变通、架空或扭曲。低成本、不担责,且求人和被求者都能得到好处,何乐不为?

权力和资源过于集中过于垄断,许多靠社会制度或法律、按程序本来该办的事却办不成,只好找门路求人。职业道德失范,社会公信力减弱,遇事不跑不送心里不踏实。“半小时能办的拖一天、一天能办的拖仨月”,这些现象充斥社会,使公信力减弱、人与人之间信任度降低。这样的大环境,让人抱着“礼多不伤人”的思维定式。

综上所述,差序格局下的社会关系网络,血缘与地缘的影响,中国人的个人主义谋取私利的理念,加上种种附加因素,共同造成了中国社会特有的攀关系讲交情遇事求人的社会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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