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谈二十世纪新音乐 漫谈二十世纪新音乐 [摘 要]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同时也是时间的艺术,随时间的流逝,其自身也在不断地开展和转变。20世纪各种新音乐形式的兴起可以说正是顺应这一时代潮流应运而生。它的产生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产物,对人们的思想观、认识观、创作观都产生了划时代的影响。本文将结合这一现状,从20世纪新音乐的起因、开展、创作三个方面谈一下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关键词]二十世纪 新音乐 开展 创作 音乐如同一部时间的历史长卷,在经历无数次的转变洗礼过后,已变得相对成熟和完善。但音乐形态的定型还未真正形成,它还在不停地做着自身的演变和开展:传统音乐仍未丧失,更为新的音乐形式仍在继续,我们说这就是现代或者说当代音乐开展最为典型的一个现状。究其根源,我们不妨将这样的变化追溯到整个20世纪各种新音乐形式的产生。在整个西方音乐史中,这一时期的音乐以奇特和美妙而著称。其独特的音响表现形式、复杂的节奏组合、不协和的和声织体、丰富的调性色彩,甚至夸张的演绎方式,可以说彻底突破了人们对传统意义上音乐的理解和认识,即音乐开始变得极富张力、极富活力、极富动力,又极富一种不同以往的新兴生命力。更多的人开始对音乐寻求一种更为感性的理解和诠释,人们内心深处的情感世界得到前所未有的释放。 一、新音乐的起因 回忆19世纪末之前的西方音乐作曲技法,其总体特征是庄严、标准、严谨、肃穆,音乐风格多时而内敛、时而宏大、时而浪漫,时而又很保守,总之,我们听到的音乐总是能给人一种美好的向往或是启示,正是这造就了我们所熟悉的众多经典名作。音乐开展总归是前进的,人们不会局限于一种固定模式的音乐思维来开展和创作音乐,因而进入20世纪后,音乐可以说发生了一次巨大的蜕变甚至是颠覆。新的音响形式、创作手法不断涌现,更为复杂甚至怪诞的音乐语言组织方法打破了人们对传统意义上音乐的界定和解释。 为什么这种跨越性的转变在经历了将近10个世纪后才出现?抛开一定的社会历史原因,笔者认为与当时人们的思想和意识的转变有着密切的联系。对于这样的转变原因我将其概括为三个局限,即传统音乐理论的局限、传统作曲技法的局限和传统音乐思维的局限。首先,传统的音乐理论强调旋律的自然流畅和调式调性的清晰明确,这种“平稳思想〞无疑对音乐形象更深一层的表达设置了障碍。因此人们不得不首先从音乐语言的创作开始,如突破性的织体、调式、音符、节奏、和声、终止等等,来寻求更为新的乐理思想。对此,浪漫主义时期伟大歌剧作曲家瓦格纳最早进行了开创,其代表性悲歌剧?特里斯坦与伊索尔德?大量“主导动机〞的运用可谓最早打破传统调性和声体系,对德彪西、勋伯格等作曲家产生了巨大影响。其次,传统作曲技法对不和谐音程提倡解决且和声整体过渡自然;在复调运用上,更加强调多声织体的对称性和音响的统一性。而主张新音乐创作的作曲家们那么认为不和谐音程同样也是音乐表达的一个重要组成局部,由此而产生的各种十二音音乐、微分音乐彻底掀开了音乐改革的重要序幕。最后,传统的音乐思维更加注重人的第一主观感受,音乐通常都是对一个人内心情感的真实流露或是对某事件、现象的有感而发,即音乐的整体表述更具写实性。但这种朴实的、常规的情感抒发已不能满足现代人内心深处更为复杂的心理变化和需求,如矛盾、焦躁、疯狂、梦想、憧憬等,因此为继续扩大情感表达需要人们开始运用一种全新的音乐思维来创作、诠释音乐,比方20世纪中后期所诞生的电子音乐、噪音音乐,甚至不惜彻底改变乐队配器形式而产生的各种“荒谬音乐〞等等。 诚然,这种音乐的出现可以说和当今众多的“非主流〞艺术形式一样,它们的产生通常会面临两种局面,即全盘否认和肯定。因为这种音乐在很大程度上其本身特有的音响属性决定了其艺术地位,即音乐本身第一感觉听起来难以理解甚至有些荒唐无趣,因而不被多数人认可;但终究这样的音乐符合局部人群的情感需求和审美标准,因此其出现又是合理而有必要的。当然我的态度多半是予以接受的,原因很简单,因为它们的出现非常符合社会进步的规律,可以说和社会的开展是同步进行的,物质生活的丰富同样也带动了人们深一层的精神生活需求,这是从广义来说;从狭义来讲,更为多样的作曲技法及音乐创作理念也是一种音乐开展进步的表现,如果从中取舍得当,在给我们提供更为丰富、新奇音响效果的同时,在某种程度上也可用于常规音乐创作的借鉴。 二、新音乐的开展 新音乐的形成是一种既定的事实,又有一定的争议性,那么不如用辨证的方法来看待这一问题。一方面,它们的出现是合理的,而且在实践方面有很强的可操作性,比方说电子音乐的兴起促成了当今各种唱片、流行音乐技术的开展。正如前文所述,某些新音乐形式的诞生并非一无是处,只不过我们需要理性地看待。另外,在这一时期出现的新古典主义音乐流派中,更多的音乐家开始崇尚对音乐的那种最原始、最真挚的表露,如强调适度的情感表现、清晰的音乐语言以及配器、更富高雅艺术的作品内涵等。虽然其整体音乐风格取向不可和古典时期音乐相提并论,但作曲家那种对音乐的热爱以及纯真的情感抒发可以说值得更多人去学习和借鉴。当然,这一时期还产生过其他各种不同的音乐形式,如十二音音乐、序列音乐等,虽然有的看似难懂,但我们不妨尝试屡次聆听和感受。表现主义音乐代表人物勋伯格曾说过:作曲家主要的任务就是要感动听众。这也从侧面反映出这种音乐的出现及创作并非毫无根据、毫无目的,虽然有时他们所描述的音乐对象已经被夸张、被变形,但这仅仅是表象,如果再细听品味,其所蕴含的音乐思想和主题内涵可以说已经到达相当的深度和最大限度的挖掘,只不过我们没有发觉。另一方面,新音乐开展中所衍生的过于极端的音乐创作技法和表现形式应予以合理取舍。因为这种音乐多带有个人主义色彩,不具备普遍实践性和应用性,其音乐表现多半是取悦自身而不是听众,音乐整体形象根本被扭曲或被过于抽象改造,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暗含了后来西方音乐的美学意义,但终究这种“新听觉〞形式在传播过程中很难引起众多欣赏者的普遍共鸣,因此,这样的音乐也难以形成广泛的鉴赏和流传意义。如这个阶段所产生的噪音音乐、偶然音乐、无声音乐及1970年代以后的简约派音乐、拼贴音乐等等。 总之,各种新的、独特的音乐表现形式确实丰富了我们的精神生活,我们在欣赏、利用的同时也应该做到合理取舍。我对这种音乐形态的观点始终不变,那就是尊重。无论其好听与否,它们都是为音乐艺术而生,而艺术没有绝对完美,只有不断完善,当我们具备理解和包容的心态去看待它们时,这种别样的感觉同样会让欣赏者记忆犹新、使人难忘。 三、新音乐的创作 优秀的音乐作品往往能带给人以最美的视听享受,甚至会成为经典永久流传,这已是众人皆知的共识。但我想说的是:什么才是优秀的音乐?怎样才能做出美妙动听而广为流传的音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ead6b66f4ec4afe04a1b0717fd5360cba1a8dc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