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学积分、级点计算方法 (一)记分方式 所有课程包括教学实践环节都必须进行考核,考试课程的记分方式为百分制或等第制,考查课程的记分方式为合格/不合格(Pass/Failure)两级制。各类记分方式及积点见下表: U、N为非正式成绩,仅作为成绩单中成绩记录状态的标记,课程考核成绩录入后U、N应被修改为相应成绩。 (二)学积分与平均积点 学校采用学积分、平均积点(GPA)评定学生学习质量,作为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推荐直升及授予学位的基本依据,具体分类及计算方法如下: 总学积分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不及格课程)成绩乘以相应学分后求和除以总学分总和;平均积点为自学生第一学期至当前学期所有修读课程(含不及格课程)学积点总和除以学分总和;考查课程不计入学积分、平均积点,但计入总学分。总学分达不到培养计划要求者不能毕业。学积分、平均积点从入学开 始每学期计算一次。核心课程为根据各专业培养计划要求修读的课程。学生自主选择专业、修读第二学科学士学位、评定奖学金、推荐直升等一般以核心课程学积分为依据,其中重修课程以最后一次成绩计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cfc72c933c1ec5da51e270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