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外国语科目(英语)考核的替代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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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招生“申请考核制”外国语科目(英语)考核的替代标准

博士招生外国语科目(英语)考核的替代标准如下: 1 近五年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获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 2 近五年在以英语为母语的国家连续工作或学习半年以上,

满足以下任一条:(1)在国外学术刊物上以英语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篇;(2)在境外期间选修英语专业课程不少于2门且成绩合格;3被邀请在境外召开的本领域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上做大会口头报告1次。

3 近五年通过国家英语专业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4 近五年达到以下任一考试成绩:(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

试且成绩不低于425分;(2)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且成绩不低于560分;(3)通过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四级PETS4且笔试成绩及格;4雅思成绩不低于5.5分;5TOEFL新题型成绩不低于8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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