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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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联系

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是很多人都知道的内容,然而大部分的人不知道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有什么联系。下面为您精心推荐了劳动法律关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与联系,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劳动关系是劳动法律关系产生的基础,劳动法律关系则是劳动关系在法律上的反映。

(1)劳动法律关系主体具有平等*和隶属*

(2)劳动法律关系以国家意志为主导、当事人意志为主体。 (3)劳动法律关系在会劳动中形成和实现的。

(1)范畴不同:劳动关系属于经济基础范畴,劳动法律关系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2)前提不同:劳动关系的形成以劳动为前提,劳动法律关系的形成则是以劳动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

(3)内容不同:劳动关系的内容是劳动,劳动法律关系的内容则是法定的权利义务。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位直接组织劳动者进行生产劳动的形式,当前这一类劳动关系居绝大多数。

2)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劳动关系建立后,通过劳务输出或借调等方式由劳动者为其他单位服务实现劳动过程的形式,这一类劳动关系目前居少数,但今后会逐年增多。

2、按劳动关系的具体形态来划分,可分为常规形式: 1)即正常情况下的劳动关系。 2)停薪留职形式。 3)放长假的形式。 4)待岗形式,下岗形式。

5)提前退养形式,应征入伍形式等等。 3、按用人单位*质分类,可分为:


1)国有企业劳动关系。 2)集体企业劳动关系。 3)三资企业劳动关系。 4)私营企业劳动关系等等。

4、按劳动关系规范程度划分,可分为:

1)规范的劳动关系,即依法通过订立劳动合同建立的劳动关系。 2)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未订立劳动合同,但劳动者事实上以成为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并为其提供有偿劳动的情况。

3)非法劳动关系,如:招用童工和无合法*件人员;无合法*、照的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等情形。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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