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用型法律职业人才培养目标下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的融合——以经济法原理课程为例 钟卫红 【期刊名称】《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年(卷),期】2016(000)012 【摘 要】将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课程,有助于法学专业课程在有限的课时、资源的限度内提升学生的应用能力,从而实现应用型职业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在理论课程中融入实践教学,需要以"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和"提高法律应用能力"为教学目标,并结合所在院校专业目标对课程的要求,将"应用型人才"与"应用能力"具体化.实践教学包括课堂实践教学与课外实践教学,课堂实践教学以案例教学法为主,着重于学生口头表达能力与不同法律职业思维的训练;课外实践教学分为面向全体学生的课外学习——以训练写作和思维能力为目标,以及个性化的课外学习——以训练学生研究新问题的能力为目标.实践教学融入理论课程,还需要建立学习过程考核机制,并且以应用能力为考核目标. 【总页数】3页(P104-106) 【作 者】钟卫红 【作者单位】汕头大学法学院 【正文语种】中 文 【中图分类】G642 【相关文献】 1.基于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课程实践教学改革——以《社会学概论》为例2.基于应用型创新性人才培养目标的实践教学改革探索——以园林建筑设计课程为例3.高职课程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探讨——以《矿山供电》课程为例4.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高校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融合研究5.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模式下计算机基础课程实践教学的改革与探索——以海南科技职业大学为例 因版权原因,仅展示原文概要,查看原文内容请购买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9eec8d132de2bd960590c69ec3d5bbfc0ada5c.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