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二 上海交通大学博士后年度考核规定 为提高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培养质量,推动流动站建设上水平,进一步激励我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期间多出成果,特制定本条例。 一、年度考核 (一)考核对象 上海交通大学各流动站在站工作满一年或两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 (二)考核要求 1、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政治素质和思想道德品质、个人表现得到联系导师、流动站和所在学院的认可程度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公共活动的积极性。 2、业务水平 论文、项目、协助指导研究生等情况各流动站可根据学科特点,制订具体考核标准。 3、考核等级 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三)考核办法 1、根据博士后进站时间,分别在上半年和下半年组织两次考核。凡上半年进站工作满一年或两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由人力资源处和学院、流动站组织的 6 月份的考核。凡下半年进站工作满一年或两年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参加由人力资源处和学院、流动站组织的 12 月份的考核。 2、优秀不超过10%,良好不超过20%。 1 3、博士后研究人员工资按月平均发放80%,对年度考核合格者在年底一次性发放20%。对年度考核优秀的博士后人员,学校奖励4000元;对年度考核良好的博士后人员,学校奖励2000元。两年期满人员,未经学院、流动站和人力资源处同意,擅自滞留在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不再发放第二年的考核奖励津贴。对于考核不合格者,给予退站处理。 4、 考核表存入本人档案。 二、博士后研究人员出站考核标准 1、在站期间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取得如下科研成果: 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信联系人在 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二篇和列入ISTP论文或国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篇。 2、在站期间以上海交通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工科类博士后研究人员也可以选择以下一项标准: (1)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信联系人在 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二篇和列入ISTP论文或国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篇。 (2)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万元一项以上(排名前二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信联系人在 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一篇和列入ISTP论文或国内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二篇。 (3)获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20万元一项以上(排名前二名)和国家或上海市博士后基金一项以上(排名第一),并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信联系人在 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一篇。 (4)获横向经费50万元以上(排名前二名),并以第一作者身份或通信联 系人在 SCI或E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外文论文一篇。 2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a71aed4201768e9951e79b89680203d8ce2f6a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