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药店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医保退费管理制度 编制人: 批准人: 生效日期: 编制日期 批准日期: 版号: 1、目的:重视退费管理,为了堵塞经济漏洞,防止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收入流失,使本店经营活动合法、有序、规范地运行。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 3、职责:医保定点门店岗位相关人员 4、内容: 4. 1.及时发现计算机程序的缺陷,防止医保收费人员利用软件缺陷,为自己或他人从事医保定点药店退费的犯罪记录。对计算机操作系统设置权限,限制收费人员退款行为。 4. 2.一经销售出去的医保药品品种,若无质量问题一律不予退换,具体按照《药品质量管理制度》中(药品退货管理制度)执行; 4. 2. 1凡是有退费的必须凭本店的销售凭证,按退货流程管理制度进行,防止利用退费手法来进行不正当活动,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4. 3如需有退费的实行店长负责制,层层把关,签字确认,并把退费相关凭证和记录保存备查。 4. 4.加强收费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法制宣传,细化和强化收费员的工作责任。 4. 5.企业优化管理,相互监督、相互制约、相互联系、相互沟通,保证企业内部常态化管理。明确岗位分工和职责权限,确保退费审批与门店退费审核。 4. 6.优化退费程序和流程,方便顾客退费,对各项退费的票据要有退费理由,质量负责人和店长要签字确认;收费员应做好退费工作。 4. 7.加强票据管理,票据是反映本企业医保定点药店收入最真实的凭据,堵塞财务漏洞,不断提高财务管理职能;财务负责人对票据进行保管、领用、核销、遗失处理、稽查、归档管理,票据负责人应审查票据的合理性。 4. 8.本企业总经理禾质量负责人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种票据抽查。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2ca9418a02d7375a417866fb84ae45c3a35c24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