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医患关系的模式 1956年,萨斯和荷伦德在《内科学成就》中发表了一篇题为《医患关系的基本模式》的文章,他们根据医生和病人在医疗措施的决定和执行中的主动性大小,提出了三种基本的医患关系模式: 1.主动-被动型 医生是完全主动的,而病人则处于被动的地位。医生完全按自己的意志行事,其权威性不容置疑。这种医患关系完全排除患者在医疗过程中的主观能动性,不仅影响疗效,而且,还可能产生不应有的医疗差错。患者不能对医生的责任实行有效的监督,病人及其家庭毫无选择余地。这种模式可能仅适用于昏迷、休克、严重创伤、缺乏理智或判断力和不能主动表述意见的病人,它是生物医学模式机械论的具体表现。 2.指导-合作型 患者被看作有思想、有权利的人,在医疗过程中有一定的主动性,可以对医生的决定提出疑问并寻求解释,但医生仍处于主导地位,医生仍具有权威性,医患之间的合作是以服从医生的意志为前提的,患者并未完全摆脱被动地位,其主观能动性也未得到充分发挥。 3.共同参与型 医患双方具有同等的主动性和权力,互相了解,共同协商,最后寻找到一种双方都满意的疾病防治措施,并在医生指导下由病人及其家庭主动去执行,维护健康的责任主要由病人自己来承担,而医生只扮演帮助者、教育者或指导者的角色。 美国学者罗伯特M · 维奇也曾提出三种医患关系模式: ①工程模式:医生相当于一名工程师,只根据科学事实从事医疗实践,完全不考虑其他主观因素。 ②教士模式:医生充当家长式的角色,具有绝对的权威性,病人无选择的自由。 ③契约模式:医患之间的关系受一种非法律形式的有关责任与权利的契约的制约,医患双方有一些共同的利益,分享道德权利与责任,并分别对各自做出的决定负责,医生在未经病人许可的情况下,不能采取重大的医疗措施,而一些具体的技术细节则由医生负责。 1981年,布朗斯坦教授在《行为科学在医学中的应用》一文中提出了两种医患关系模式——传统模式和人道模式。传统模式即为医生具有绝对权威性的模式。人道模式首先强调应该把病人看成一个有思想、感情、需要和权利的完整的人,应尊重患者的意志、权利和尊严,充分发挥患者的主观能动性,让病人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并对自己的健康负责。医生在医疗过程中仅扮演教育者、指导者和帮助者的角色,不仅为病人提供技术帮助,更要同情和关心病人。 医生应该与病人及其家庭建立一种朋友式的医患关系,这种关系不受时间和空间的限制,与患病与否完全无关。朋友式的医患关系是指医生与病人及其家庭之间建立的一种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相处、互相帮助的人际关系,也包括医生与社区居民在日常生活中建立起来的亲密的伙伴关系,这是一种特殊的医患关系模式,是医生立足于社区的工作基础。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331d4afe4733687e21aa3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