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民族中学等22所学校为“福建省普通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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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民族中学等22所学校为“福建省

普通中学三级达标学校”的通知

【法规类别】义务与基础教育 【发文字号】闽教基[2005]36 【发布部门】福建省教育 【发布日期】2005.05.27 【实施日期】2005.05.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确认福州民族中学等22所学校为“福建省普通中学三级达标学校”的

通知

(闽教基〔200536号)



福州、厦门、漳州、泉州、三明、南平、龙岩、宁德市教育局,有关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省教育厅印发的《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办法(试行)》和《福建省普通高级中学定级验收标准(试行)》(闽教基[200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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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3e36a54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bcf80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