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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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简章

一、招生对象

1. 符合招生条件的国内外籍应届毕业生; 2. 在职 具备专业水平的应届毕业生; 3. 一年以上本科工作经历的在职人员;

4. 其他符合本简章规定的具有较强背景及专业水平的求学者。

二、申请条件

1. 年龄要求:申请者应年满18周岁; 2. 学历要求: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 3. 政治背景:具有良好的政治背景;

4. 英语要求:英语水平要求招生单位视学习目标而定,不同专业有不同要求;

5. 健康要求:具有良好的身心健康。

三、申请程序

1. 选择专业:有条件的学生可以选择公共管理学院的专业; 2. 注册申请:登陆官网,按照指引填写个人信息,提交申请; 3. 等待面试通知:学生收到面试通知后,根据给定的时间准备面试资


料;

4. 参加面试: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面试,考试内容由学校规定; 5. 面试资料提交:学生必须按照面试要求提交考生信息表,经面试准予被录取的考生需要根据正式录取学校的要求准备入学资料,按照正式入学申请程序;

6. 支付入学报名费:确认报名费用,按要求支付报名费;

7. 入学:按规定办理注册手续,顺利完成入学,就可以正式从事研究。

四、招生课程

公共管理学院招生的研究生专业主要有社会服务管理、行政管理、公共政策学等,专业的学习重点涵盖政府管理、行政治理、社区管理、城市管理等多个方面,以深化学习者对公共管理及行政组织理论知识的理解,让学生具备一定实践能力,以备公共管理现实环境下使用,从而为社会发展和国民经济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五、招生录取

1. 根据申报者申报上来的信息评定招生资格;

2. 根据考生报考专业要求,统一安排考生参加入学考试; 3. 进行学历及专业能力的评估;

4. 经教学管理部门综合评定,择优录取合格考生。

六、其它条款

1. 入学录取后改专业不容许;

2. 不允许学生转入访学、交换、国外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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