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说“人之常情” 国人重情,很讲究情,“人之常情”作为古训世代相传由来已久。一事当先,不论对错,合法非法,总是按常理推论。所谓“法律不外乎人情”,也就是说法律是富含人性化的,这中间当然不乏对“人性化”的曲解。 时至今朝,人之常情依然盛行。比如所谓“帮忙”,属人之常情,答谢“帮忙”也属于人之常情。过去是“略备薄酒”意思意思,如今是珍稀动物、山珍海味大摆筵席;过去是拎着几斤水果上门,现在是提着高档礼盒拜访,有些人还会玩出诸如“借”豪宅、“借”游艇等更加“高大上”的谢礼来。 “帮忙”者是人之常情,答谢“帮忙”者亦是人之常情。“帮忙”者谢被“帮忙”者也是人之常情,被“帮忙”者再谢“帮忙”者的答谢......在人之常情间忙得不亦乐乎。在某些人的词典里“支持”“帮忙”“关照”都属于当然的人之常情。平时如此,佳节年末之际怎能忘记人之常情?别的都可以暂放一边,“人之常情”一个也不能漏。 之前热播的电视剧《人民的名义》中反贪局局长侯亮平和高育良书记谈论祁同伟的出格行为,育良书记在痛述了祁同伟的寒微出身和光辉历史后,很坦然地讲到身为公安厅长的祁同伟“照顾一下自己的亲属和老乡,这也是人之常情啊!”这不由让人想到湖南省新化县城管局招公务员的案例,调入局里的47人中有局长夫人、领导亲属,甚至还有领导的保姆〃〃〃〃〃〃城管局一官员也是很坦然地表示“照顾一下自己的亲属和关系户,这也是人之常情!” 如此毫无掩饰的“肺腑之言”让人真以为是人之常情。你想,处在社会中,老公照顾老婆,面对终身伴侣,能不通融?七姑八姨二大爷,都是亲戚,你抹得开脸?还有老乡,同根同源的父老乡亲,总不能不讲感情吧?还有保姆,在你家忙里忙外,看顾老小,总要关照一下吧?“无情未必真豪杰”,在乎“爱情”“亲情”“恩情”,才合乎常情啊!毕竟,领导也是人,首先是常人。 再想,味道就不对了,如果换成普通百姓,这些“人之常情”适用不?《人民的名义》中,那个按“人之常情”理解本应该给老百姓办实事的光明区信访局,那不高不矮的让人站也不是坐也不是、只好屈着腿、半蹲着,十分难受的信访窗口,恐怕很能反映一下“丁义珍”们的逻辑。对于根本进不到里面去的许多人“要解决问题,也行,如果你是xx,我没有意见”。这么一来大家也就明白了“人之常情”关键不在常情,而在“人”,准确说,在“人”的身份、地位信息中权力的含量。可见,普通百姓的“人之常情”与“丁义珍”“祁同伟”们的“人之常情”不是一个概念。 人之常情可不讲吗?有人概括说人情世故基本包含两个方面,一是投之以桃,报之以李。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通俗说即人要知恩图报,不论物质还是感情;二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孔老夫子说的,据圣经中记载,耶稣也曾讲过类似意思的话,就是你希望别人怎样对待你,你也要怎样对待别人。世人将这句话称之为“黄金法则”。当然的,若你渴望一个自身权益不受剥夺的、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做事之时就该首先考虑“王法(法律)”,也就是“该怎么办”“允许怎么办”而不是“想怎么办”。有一句老话说:“人心似铁,官法如炉”,饶你钢筋铁骨,铜头铁臂,难抵如炉官法把你化掉。人情如果非讲不可,就该普天之下一视同仁。万不可只对“圈子里的人”,那么迎来送往之间难免会混淆了“人情”和“王法”的界限,至于打着“人情”的幌子做权钱交易的“人情世故”高手们,违反王法或法律是迟早的事情,法律无情,违法的代价会导致牢狱之灾,甚至会掉了脑袋。 情、法二者,人情往往是私情。私情难保公正,所以往往与王法矛盾。王法是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而制定的通过国家机器强行实施的一种行为规范,是最高的准则,因此,王法大于人情,人情世故必须符合国家法律。 为天下计,混淆概念、罔顾法律的“人之常情”可以休矣! 本文来源:https://www.wddqw.com/doc/d5082778f08583d049649b6648d7c1c708a10bf8.html